关于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落雪铜矿9·05冒顶片帮事故和11·17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关于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落雪铜矿9·05冒顶片帮事故和11·17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以来部分较大事故和典型一般事故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人民政府安排区安委办牵头对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落雪铜矿2020年发生的9·05冒顶片帮事故和11·17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区安委办组成评估组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开展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评估。评估组于2021年10月27日到昆明市东川金水落雪铜矿3000米系统进行现场评估,听取了公司对2起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询,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到3000米平巷进行现场核查,完成了对事故单位的现场评估工作。评估组通过查阅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资料,完成对职能部门落实防范措施情况的评估。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情况
对9·05冒顶片帮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处理: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区应急管理局罚款22万元。相关责任人员:矿长赵云华迟报事故,由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7.56万元,公司免去其矿长职务;安全副矿长李泽春暂停其安全管理资格,公司对其作了岗位调整;片区长王寿洪停职三个月。
对11·17坍塌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处理完毕: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高限处罚,罚款49.9万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矿长何伟康,由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7.5万元,公司免去其矿长职务;片区长张天明停职三个月。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单位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停工停产进行隐患排查治理。9·05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责令事故单位停止3000米系统基建,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公司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在检修过程中又发生11·17事故,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落雪铜矿所有生产和基建系统全部停产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至2021年1月,落雪铜矿完成整改。
2.对冒顶片帮区域进行地质概况分析。9·05事故后,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区域的地质概况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3.组织相关人员重新修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培训。
4.公司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在公司内进行事故通报,开展警示教育。
5.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制定了师带徒管理制度。对在岗员工实行安全知识抽查,被抽查员工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停工教育。
6.编制了3000米系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7.完善并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二)相关单位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9月9日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了事故通报会;2020年12月8日,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约谈了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环宇。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事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旧版本,未及时根据现行法律和标准规范进行修订。
建议:公司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还未建立。
建议:区应急管理局督促公司尽快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五、总体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9·05一般冒顶片帮事故和11·17一般坍塌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追究,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