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润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26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关于昆明润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26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以来部分较大事故和典型一般事故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人民政府安排区安委办牵头对昆明润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区安委办组成评估组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开展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的方式对事故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组于11月3日到昆明润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评估,听取了公司对2·26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询,查阅了相关资料。由于事故发生时的建设项目已经竣工,评估组现场核查了该公司目前承建的东川区铜都街道桃树沟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完成了对事故单位的现场评估工作。
评估组通过调阅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的相关资料,完成对各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情况的评估。
二、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情况
对2·26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昆明润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已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20万元;铜都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分中心,已由铜都街道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韩顺祥,昆明润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对其免职处理。
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单位落实情况
1.事故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组织公司人员召开了事故通报会,对员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2.对公司承建的东川区铜都街道桃树沟自然能提水工程开展了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
3.开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基本能掌握岗位安全知识。
(二)各单位落实情况
1.各乡镇(街道)按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或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
2.区安委办于2020年5月11日约谈了铜都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水利工程的副主任和安全环保中心主任。
3.铜都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召开了事故通报会,对水务分中心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建设项目由外包施工队组织实施,公司规章制度难以落实到作业现场管理上。
(二)作业人员多为临时用工,人员不稳定,未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技能差。
建议:建设单位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包施工队的管理,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五、总体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昆明润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26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了处理;事故单位能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防范措施开展了相关工作。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