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111-46643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1-15 17:0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17:01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东川区再就业特区四方地工业园区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厂区

建设单位: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通过物理磁选、重选的方式对厂区产生的氧化锌尾渣进行处理,回收有利用价值的铁和煤。其处理规模为16.5万t/a。项目占地3.32亩,新建生产车间1950m²,包括原料仓、研磨车间、磁选重选车间、过滤车间、烘干车间、回水池、成品库房等;配套建设环保等附属设施。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遮阴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

运营期

①烘干线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对其进行处理后,颗粒物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中干燥炉、窑的二级标准限值,SO2NOx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废渣暂存库设置三面围挡和顶棚,其装卸和暂存扬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施工期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与施工期间天气状况有较大的关系,难以定量分析。雨天地表径流含有大量泥沙,直接外排会使周围水体的悬浮物含量增加,项目拟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收集雨天地表径流,使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运营期

项目拟在生产车间旁配套设置1个有效容积约为100m³的废水收集调节池,对各工序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调节后进入有效容积约为640m³的八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车间,不外排;

②针对项目厨房生活污水,拟配套设置11m³的隔油池对其进行预处理,同时项目生活区旁已设置了1个有效容积为20m³的化粪池对项目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四方地与碧谷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在本项目区旁配套设置了115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厂区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后用于本项目生产用水,不外排。

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运营期

①项目运营期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噪声墙体阻隔、空气吸收和距离等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施工期

①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园区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园区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①项目拟设置1600m²废渣暂存库对其进行暂存后,委托四方地工业园区弃渣场处置;

②项目设置了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对烘干线废气进行处置,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的主要成分即为还原铁粉,该收集粉尘作为还原铁粉产品外卖;

③项目产生的废弃沾油抹布全部环节已被豁免,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管理;针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厂区已建设了120m²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项目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废机油部分用于生产设备润滑使用,无法使用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