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关于 对区五届六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关于
对区五届六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何邦祥代表:
您在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在全区有条件的村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东川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东办通〔2020〕47号)文件要求,东川区规划建设3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东川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属性,覆盖农村居民、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并按《云南省公墓管理办法》要求对公墓实行总量控制、合理规划和计划审批,项目分两批按三年规划建设。其中,第一批规划建设16个公墓,涉及9个乡镇(街道);第二批主要是殡葬改革实施后,根据实际需求再陆续规划一批公益性公墓,达到分期建设、布局合理的总要求。
二、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第一批1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主体已基本建设完成,均能满足骨灰安葬需求,可以保障5年的殡葬需求。第二批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的原则就是将一些距离较现有公墓距离远的村纳入选址,规划新的片区公墓,全区已完成新选址16个片区公墓初步选址。同时区民政局聘请了第三方规划公司开始编制《东川区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已开展调研、收集编制材料,将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根据人口分布、土地利用、交通等情况合理布局东川区公墓设施。
按照《昆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公墓的设置、数量、规模要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情况、交通状况来确定。东川殡葬改革起步较晚,面临的形势严峻,遇到的问题尖锐,现有的1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就规划建设村级公墓这一问题区民政局已向省、市民政局请示汇报,积极沟通殡葬行业专家,均一致认为东川区目前暂不具备建设村级公墓的条件,建议先以建设片区公墓为主,按“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缩小片区范围,方便群众祭扫等活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完成第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收尾工作,加快第二批公墓规划建设工作,开展新殡仪馆和新公墓筹建工作。目前,北郊陵园经营性公墓已完成升级改造设计方案,第二批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完成新一轮选址,部分已开展前期勘察、设计等工作,部分选址公墓还在审核中。区民政局聘请了第三方规划公司开始编制《东川区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目前已开展调研、收集编制材料,将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根据人口分布、土地利用、交通等情况合理布局东川区公墓设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获得群众支持。一是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广大群众关注东川区殡葬改革的有利时机,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好“东川融媒”、“东川发布”等媒体作用,持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要压实村(居)委会责任,将宣传思想工作引入深入、落在实处,针对殡改前一些未覆盖的对象和宣传不到位的地方再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宣传,改进宣传方式方法,讲通讲透相关政策法规,将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四是定期召开调度会、培训会,继续加强对殡葬行业从业人员、“风水先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
衷心感谢您对全区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殡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上回复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