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280MW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项目(红土地场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川区280MW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项目(红土地场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区280MW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项目(红土地场区)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茅坝子村委会北侧山坡上
建设单位:云南滇能云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大理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充分利用植被稀疏的荒山荒坡用地建设光伏发电工程进行生态修复,场址地形开阔,地势以山地和高山台地为主,地面植被少。本项目共布置181298块55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划分为31个光伏子方阵组成,总装机容量99.7139MWp,交流侧装机容量80MW,建设一座220kV升压变电站。建设共分为3个片区,升压站设置于2#片区,各个片区之间输电采用地埋式电缆以及架空集电线路相连接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①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堆场进行遮盖,升压站进行围挡。在材料运输过程中要对运输物料进行遮蔽处理,装载不宜过满,同时对沿经的道路及时洒水降尘,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限速行驶。 运营期 ①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1.5m排气装置排放,且为间歇性排放; ②汽车尾气主要成份是烯烃类、CO和NOX,属无组织排放,间隙性排放,排放量少,及时扩散。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①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之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 ②修建临时旱厕进行堆肥处理作为绿化,施工人员洗漱等生活清洁废水经收集池简易收集之后,作为场地的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同时禁止向工程场界外农灌干渠排放污水; ③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内,堆料场设置砌石围挡,周边挖设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场地内雨季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于场地,剩余部分再外排。光伏区、升压站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再外排。 运营期 ①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之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处理之后,雨天暂存于污水收集池中,晴天用于升压站内的绿化使用,不外排; ②对电池组件进行清洗是分期、分批进行的,单次的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在对电池组件进行水清洗时,产生的废水直接作为组件下方的植被生长用水,不外排。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①施工机械中噪声影响较大的设备是钻机、振捣器、振动碾等,设备运行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批次运行,夜间不进行施工,大部分施工过程都远离居民点进行,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需要采取减速行驶、禁鸣等措施后,减小噪声对所经过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 ①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升压站的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用低噪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①项目建筑垃圾主要指建筑修筑、材料运输、基础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推存于弃渣场之内; ②生活垃圾设置的临时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统一清运于红土地镇上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置点进行处理。设置临时旱厕收集的粪便,施工完成之后委托周围农户进行统一清掏处理,作为周边农田的施肥使用,同时对旱厕坑洞进行回填处理; ③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在施工完成之后基本回填使用,无法回填部分运至弃渣场内进行堆存。 运营期 ①产生废旧光伏组件(废电路板上附带的元器件、芯片、插件、贴脚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②生活垃圾主要为平时工作人员用的生活废品,包括食堂菜叶、废纸、包装袋,项目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袋装后放入项目办公生活区的垃圾桶内,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焚烧; ③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委托周边农户进行清掏,进行无害化处理之后用于升压站内部以及周围植物施肥使用; ④主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箱式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传功轴等装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的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由油桶收集之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持有相应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川区280MW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项目(红土地场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东川区280MW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项目(红土地场区)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