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水务局关于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石将军深部探矿及铜矿选厂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东川区水务局关于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石将军深部探矿及铜矿选厂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
东水保备2021-12号
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你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东川组织召开了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石将军深部探矿及铜矿选厂项目(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石将军深部探矿及铜矿选厂项目(基建期)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在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基建期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目标值,验收结论为合格。
你单位于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9月13日通过云南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公示平台
(http://www.ynscjs.com/index.php?v=show&cid=7&id=130)向社会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现于2021年10月22日向我局提交了自主验收报备申请以及下列材料:
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1份;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1份;
三、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1份。
经形式审核,你公司提交的报备材料完整,符合生产建设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要求,我局接受报备(备案号:东水保备2021-12号)并继续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跟踪检查及监管。同时昆明风景矿业有限公司须得继续落实好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管理维护的主体责任。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