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关于散装白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关于散装白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
一、东川区吴学酒坊生产散装包谷酒(51°),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DBS53/007-2015)。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
二、东川区本云酒坊生产散装高粱酒(52°),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DBS53/007-2015)。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
三、东川区春和酒坊生产散装包谷酒(55°),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DBS53/007-2015)。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
四、东川区德聪酒坊生产散装高粱酒(55°),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DBS53/007-2015)。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
五、东川区洪光酒坊生产散装包谷酒(53°),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DBS53/007-2015)。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
六、东川区怀明酒坊生产散装包谷酒(51°),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DBS53/007-2015)。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
七、东川区南高酒坊生产散装包谷酒(52°),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DBS53/007-2015)。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
八、东川区南高酒坊生产散装大麦酒(55°),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DBS53/007-2015)。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
九、东川区群众酒坊生产散装包谷酒(53°),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DBS53/007-2015)。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乙酸乙酯。
附件:1.不合格食品“散装包谷酒”风险控制措施信息公示表
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