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 举行《东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
举行《东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受东川区人民政府委托,决定就《东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东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10月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7至25人。
1、本区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东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有关的10至13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7至12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东川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东川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4100);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62151637;电子邮件发送至 1149935413@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联系人:李承兰
联系电话:62159636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年10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