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主要职责有: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相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独立核算单位)等14个机构。下设11个派出机构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2个拘押收教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训词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做到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四个铁一般”标准,坚持“从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从主动作为到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两个转变理念和“防风险保安全、解难题补短板、建体系勇争先”“十八字”工作思路,以COP15安保维稳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手段,以“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载体,以“123+451”总体思路为抓手,严格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深入分析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全面动员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强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拼搏奉献,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决胜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为高质量推进平安东川、美丽东川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年初预算数12717.31万元,调整预算数130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3.62万元,项目支出1857.02万元),其他收入229.36万元;
2020年支出总额12634.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80.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56.52万元,项目支出:1396.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635.92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对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自评,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严格完善和执行工作流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科学,财政资金到位及时,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好资金。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1.建章立制。从制度上规范经费支出。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结合实际,严格控制支出;
2.强化监管,做到防控共建。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行政成本意识,按要求及时将部门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绩效指标根据整体支出实际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有效约束不够,存在偏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力争将部门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能纳入部门预算的编制,因特殊原因调整预算或预算追加的支出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2.科学编制用款计划,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标准;
3.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财务管理制度。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主要职责有: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相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独立核算单位)等14个机构。下设11个派出机构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2个拘押收教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训词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做到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四个铁一般”标准,坚持“从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从主动作为到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两个转变理念和“防风险保安全、解难题补短板、建体系勇争先”“十八字”工作思路,以COP15安保维稳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手段,以“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载体,以“123+451”总体思路为抓手,严格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深入分析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全面动员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强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拼搏奉献,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决胜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为高质量推进平安东川、美丽东川建设创造良好环境。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工作不断突破,取得良好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距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不足。二是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三是维稳压力大,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带来的矛盾纠纷突出。特别是即将召开的COP15大会,安保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四)部门管理制度。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严格执行《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1.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区局财务管理;
2.严格执行报销制度,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擅自提高支出标准;
3.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4.严格账户管理,单位经费收支无私设“小金库”现象。财务经费收支、资产购置与处置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0年,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年初预算数12717.31万元,调整预算数130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3.62万元,项目支出1857.02万元),其他收入229.36万元;
2020年支出总额12634.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80.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56.52万元,项目支出:1396.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635.9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共计15.96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非公党建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队伍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教育素质、增强制度建设,严格干部考核管理;
3.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相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等。
4.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通过计算机管理有效监管执法办案程序;
5.规范执法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6.上级领导及其他政府部门按排的其他警务工作任务。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一)围绕政治建警,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二)围绕重大安保维稳主线,全面落实工作举措,推进各项工作。
(三)围绕疫情防控阻击,促进复工复产,全警投入抓实防控。
(四)围绕安全安定安宁,全面履职尽责维护全区和谐稳定。
(五)围绕“改革强警”增强治理能力,推进公安工作实现现代化。
(六)围绕“锻造公安铁军”,强化队建,公安队伍实现革命性重塑。
三、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5〕104号)。
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
4、《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7〕24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7、《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办发〔2019〕92号)。
8、《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昆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9、《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暂行)》。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对象
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2.评价时段
2020年度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通过对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工作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较为健全。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到位及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2.主要绩效。
1、经济性分析
(1)预算完成率:2020年初预算12717.31万元,调整预算数13040.6万元,实际支出:12634.08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6.88%;
(2)公用经费控制率:2020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607.92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607.92万元,公用经费完成率为100%;
2、效率性分析
(1)实际完成率:部门履行职责,工作任务目标按时按质完成;
(2)完成及时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计划工作。
3、效益性分析
对照三定方案,开展2020年东川区公安局贯彻执行三定方案的效益性分析,具体包括: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相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等。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00分,等级为“优”。
具体评分事项详见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绩效评价评分表。
五、主要经验做法
1.建章立制。从制度上规范经费支出。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结合实际,严格控制支出;
2.强化监管,做到防控共建。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进一步曾强行政成本意识,按要求及时将部门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
绩效指标根据整体支出实际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有效约束不够,存在偏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力争将部门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能纳入部门预算的编制,因特殊原因调整预算或预算追加的支出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2.科学的编制用款计划,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标准;
3.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财务管理制度;
4.强化制度建设,细化绩效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环节,在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实施方案,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保障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矫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