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 2020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工作职责如下:
1.坚持党的领导,坚守职业操守,遵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
2.公证处隶属于东川区司法局,受区司法局直接领导,对外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
3.在东川区司法局的领导下组织公证处的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和开展公证业务执业活动;
4.承办全区各类公证案件;
5.配合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工作;
6.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和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7.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8.针对年龄老化和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配合公律科研究提出如何充实人员的意见或方案;
9.大力拓展创新公证工作,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10.研究、解决公证执业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二)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部门机构设置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根据不同的业务范围,设置了3个科室,分别为:公证室1,公证室2,公证室3,办理各项相关业务。
2.编制情况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市、区司法局和市公证员协会的管理、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切实搞好公证处建设,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进一步实现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克服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抓好公证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开拓新证源,使之更好的为我区政府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办法》《东川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东川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东川区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东川区财政支出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把控资金支出,规范费用报销手续,保障资金安全。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资金审批程序完整,拨付手续基本完全,适时进行跟踪监控,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及时上报监控情况,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2020年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收入为13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19万元,具体是基本支出131.19万元和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使用情况
2020年司法局支出13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131.18万元,其他收入的支出0万元。具体是: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131.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6万元, 资本性支出0.2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收入的支出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23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2018版)的通知》(昆财资〔2018〕4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经批准,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8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20年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固定资产422.9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2.0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9.41% (其中,房屋 81.98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25.93%) ;通用设备 287.49 万元,占 67.98 %(其中,车辆 45.04 万元,占 10.65% ,单价 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 ;专用设备 0万元,占 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0万元,占 0.00%) ;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占 0.00 % ;图书档案 0 万元,占 0.00%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53.35万元,占 12.61 % 。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工作实效,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2.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继续落实“应援尽援”目标,加大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加大“12348”宣传力度,加大公证律师办案质量管理力度。
3.积极开展依法治区工作。积极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宣传,落实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责任制考核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4.严格“两类”人员管理。推进社区矫正中心的规范化运作,严格执法,强化日常管理,全面推进社区服刑重点人员电子定位腕带监管手段应用,提高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根据2020年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年度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具体计划目标为:一是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二是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四是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五是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六是完成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七是完成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八是完成法律援助工作;九是完成公证事务工作;十是完成律师事务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2020年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5〕104号);
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
4.《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7〕24号);
5.《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110号);
6.《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
7.《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自评管理等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92号);
8.《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
10.《区委办 政府办关于印发东川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办通〔2020〕19号);
11.区委办和政府办《关于印发《东川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东川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办通〔2015〕70号);
12.《昆明市东川区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13.《东川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东司法〔2020〕48号);
14.《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15.《东川区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评价时段为:2020年度。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2.主要绩效
(1)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诚信是公证之灵魂,质量是公证之命脉,务实是公证之基础。随着人民追求法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我处本着与时俱进,利民服务、高效服务,扎实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2020年,我处按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行业协会的要求部署,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质量、公证瑕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解决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
(2)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公证诚信体系
为加强公证的诚信建设,积极完善公证员诚信档案,对每名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的基本情况、办理公证情况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同时推行公证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完善“公证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公证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3)优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以依法治国为契机,将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一是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
(4)在开展公证服务中,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5)抓管理,求规范,全力确保公证案件高质量
一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证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证人员姓名、照片、举报、投诉电话等。二是抓服务,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通过公告栏、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公证工作的业务范围、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扩大公证工作社会影响力,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完善错、假证、投诉案件登记、反馈、查处制度。推行案件质量警示制度,实行案件质量互查制。
(6)巩固老证源,积极拓展新证源
2020年1月至9月,我处承办了东川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公证业务,极大的保证了我区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的安全性,我处承办的二手房交易公证至今无任何一件假错证出现。现二手房交易统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交易合同。
我处目前积极办理财产继承、现场监督、赠与、抚养事实、夫妻财产协议等公证老证源基础上,还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工程白鹤滩水电站移民搬迁的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等事项中继续担当重要角色,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作用,使公证业务在政府领域得到认可和有效拓展。同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公证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传统的民事、经济公证业务外,不断开拓公证新领域,促进了我区公证事业的不断发展。
我处在扶贫工作中积极办理抚养事实公证,为当事人解决了长期以来没有身份、没有户口的“黑人”,无法上学、就业的尴尬局面,我处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热情服务群众的行为,不仅有力宣传了公证服务的职能,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好评。
(二)具体绩效分析
昆明市东川区东信公证处扎实开展2020年绩效工作,自评分100分,评分情况如下:
1.部门决策(35分)
(1)部门目标(12分)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根据《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编制东川区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东财预〔2019〕15号)文件精神,上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评定为优。
(2)部门职能(10分)
根据“三定”方案,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开展工作。
(3)资源配置(13分)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基本支出预算根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根据文件依据合理编制,在2020年度无重点项目。办公资源配置合理,能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要。
2.部门管理(20分)
(1)预算管理(7分)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定期采集预算绩效监控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各季度预算按目标执行,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确保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财务管理(6分)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重点关注经费预算、资金收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及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的经济业务风险。财务管理按岗位职责分工,设会计、出纳、稽核岗位,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衡。严格做到账钱分管,印鉴分管,钱物分管和票据购用分管。
(3)人力资源管理(2分)
按《会计法》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并实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4)资产管理(2分)
根据区司法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的种类、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等情况做好详实登记。人员调整或调动时履行交接手续并列出移交清单,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资产有报损、报废、调出、捐赠、变卖等情况时,会计应列出详细处置清单,由资产管理员按审批权限向区政府、区国资局提出书面申请处置,接到处置文件后单位会计对资产进行核销。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规范,办公室定期组织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及各科室人员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业务管理(3分)
业务管理分为预算编制与批复、预算执行与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决算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按区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非税收入预算等。接到区财政局批复后,按预算执行并做好预算追加调整工作。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年度工作完成后按区财政局决算编制要求,对全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评价和总结,编制财务报表,撰写报表说明、分析报告。对批复的预、决算等按区财政要求时限在平台公开
纳入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耗材、车辆保险等本着节约、科学计划、保障工作、严格管理的原则,按政府采购文件严格执行。
(三)部门绩效(45分)
(1)部门产出(18分)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2020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定为目标完成单位。
(2)部门效果(21分)
2020年,2020年度共办理公证1509件(民事1426件、经济83件),其中二手房买卖合同715件,现场监督28件,上门办理公证60余件,接待当事人约5000余人,所办公证无错假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扬鞭奋蹄,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务实苦干,真正做到了让每一位群众更及时、更公平、更实在的享受发展成果,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队伍建设情况。(2分)
在东川区司法局领导下,抓思想教育工作,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堂、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方式,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全年共开展19期政治理论学习,受教育干部职工达355人次,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
信息共享公开情况。(2分)
2020年度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预算、决算、绩效接受社会监督。预算公开于2020年6月27日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绩效公开于2020年8月18日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决算公开于2020年8月18日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长效管理创新情况。(2分)
根据东川区司法局2020年建立的《东川区司法局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履行职责考核办法(试行)》以提高工作效率,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时,我处以该文件为依据提高工作效能管理。
五、主要经验做法
2020年,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按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跟踪管理工作不到位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绩效目标开展了动态监控,但未对全部的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汇总,未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
(二)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针对预算管理的监督考核台账不够细致,在及时监控资金执行进度,评估资金使用质量效果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强化制度建设,细化绩效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性建设。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内控体系建设和财务管理新要求,以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使得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管理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是细化绩效过程管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定期采集和分析绩效运行信息,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作为部门次年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环节。在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实施方案,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保障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矫正措施。
一是充分结合云南省昆明市东信公证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区委区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对项目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使预算编制更加精细,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对资金使用性质、管理特点类同,支持对象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或整合。
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台账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月报制度,及时收集和汇总本部门的预算下达、项目实施、资金支付等信息,按月对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妥善解决,形成有效台账管理。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
A部门决策(35分) | A1部门目标(12分) |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目标的设定情况;中长期规划目标应设定明确,应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①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得0.5分;②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得0.5分;③能够适应《东川区“十三五”规划》,得0.5分;④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得0.5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区政府相关规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1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1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 将部门详细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2分。 | 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文件 | |||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3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2部门职能(10分) |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1分) | 1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0.5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0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4分) | 4 |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将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 | |||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4分) | 4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1分) | 1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0.5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0.5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A3资源配置(13分) |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 ①如实核定人员基数,得1分;②根据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得1分。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基本支出预算 | ||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4分) | 4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 ①预算程序合理,得1分;②预算依据充分,得2分;③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得1分。 |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详细资料,访谈、文件梳理等、其他资料 | |||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核定人员的编制与部门工作内容的合理性 | 通过问卷及访谈调研,分析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视匹配情况得0-2分。 | 人员编制文件、调研 | |||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现有办公资源能否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 | ①办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得1分;②办公资源配置合理,得1分。 | 部门办公资源配置情况、调研等资料 | |||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3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根据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对重点项目完成实施的保障程度进行评分。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每有一项重点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完成,则权重(3分)的1/3扣分,扣完为止。 | 无重点项目 | |||
B部门管理(20分) | B1预算管理(7分) |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 | 1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4分) | 4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B1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
B2财务管理(6分)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4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 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得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得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
B3人力资源管理(2分) |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满分,有超出不得分。 | 部门编制数、在职人数、年内变化情况 | ||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健全性及执行规范性,包括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等。 | ①有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或参照文件,得0.5分;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类型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得0.5分 |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 | |||
B4资产管理(2分) |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5%,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B5业务管理(3分) |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1分) | 1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B53监督考核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是否对各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工作监督和定期考核。 | 有定期指导记录、考核结果,得1分,缺少项按权重进行扣分。 | 监督考核记录等 | |||
C部门绩效(45分) | C1部门产出(18分) | C11依法治区暨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4分) | 4 | 考察依法治区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 考察指标完成情况,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按与市级签定责任书指标及完成情况 | |
C12人民调解工作完成情况(2分) | 2 | 考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培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 考察矛盾纠纷化解数量、“以奖代补”案件评查培训次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否完成,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 |||
C1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完成情况(1分) | 1 | 考察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和安置帮教人员情况,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 考察社区矫正信安置帮教工作是否完成,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出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不得分。 | 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完成情况资料 | |||
C14普法工作完成情况(3分) | 3 | 考察普法宣传开展次数、普法业务骨干培训、组织普法考试、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工作情况。 | 考察普法宣传次数、培训、考试、民主法治村(社区)管理工作是否完成,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计划及实施资料、实施效果 | |||
C1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4分) | 4 | 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咨询、公证办理等工作得情况。 | 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否完成,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计划及完成情况,完成效果 | |||
C16政府采购项目完成率(2分) | 2 | 考察办公设备购置、社会组织设施购置、平台开发、购买服务设施等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资料 | ||||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 |||||||
C17考核任务完成率(2分) | 2 | 达到考核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考核完成率=(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上级部门(或同级政府)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考核完成率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部门考核数与实际完成情况 | |||
C2部门效果(21分) | C21社会公众对公共法律平台投诉率(2分) | 2 | 考察社会保障项目的覆盖情况 | 投诉率≤2%得满分,超过按权重进行扣分。 | 服务对象投诉信访情况 | ||
C22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2分) | 2 | 考察人民调解案件受理及调解情况 | 考察人民调解案件的受理,能否效化解矛盾,满意度达到55%,得满分;满意度低于85%,每降低1%,扣权重分5%。 | 案件回访 | |||
C2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满意度(3分) | 3 | 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得情况 | 通过电话回访、实地回访确定群众满意度达到95%,得满分;满意度低于95%,每降低1%,扣权重分5%。 | 效果调研 | |||
C24法律援助案件援助率(4分) | 4 | 考察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 满意度达到100%,得满分;满意度低于100%,每降低1%,扣权重分5%。 | 法律援助案件数 | |||
C25法律宣传覆盖率(2分) | 2 | 考察法律宣传力度和范围 | 考察本年宣传法律计划完成情况,按权重*覆盖率打分 | ||||
C26法律宣传知晓率(4分) | 4 | 考察法律宣传的知晓程度 | 考察本年宣传法律知晓程度,知晓率≥80%得满分;知晓率<80%;按权重*知晓率评分 | 问卷调查、访谈 | |||
C27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考察社会公众对司法局工作的满意情况。 | 满意度达到95%,得满分;满意度低于95%,每降低1%,扣权重分5%。 | 问卷调查、访谈 | |||
C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 C31队伍建设情况(2分) | 2 | 考察部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 部门全体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或政策等培训,酌情得0-2分。 | 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调研 | ||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2分) | 2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是否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及信息共享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③各处室、下属单位及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得1分。 | 信息公开、信息共享情况 | |||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2分) | 2 | 考察部门是否在鼓励处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了新举措,比如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信息化建设、数据库管理等,是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 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明确,且有相应工作及产出。酌情得0-2分。 | 管理创新情况 | |||
合计 | 100分 | 1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