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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108-435808 主题分类: 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8-24 11:02
名 称: 东川区文物管理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东川区文物管理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24 11:02
字号:[ ]

东川区文物管理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文物古迹的推荐、公布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缴、管理;

6.完成陈列、考古、科研、保管、鉴定等业务工作。

7.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重点工作

1.积极配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玉碑地考古发掘报告的整理及发布工作。

2.继续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巡查力度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3.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以及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做到保护、利用、开发相结合。

4.积极申请资金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达朵庙的维修保护。

5.做好提交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2项)文物资料记录保护工程。提交文物保护单位周边选定的工程说明碑建安地的相关资料;提交保护工程说明碑碑文内容及设计资料;提交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文物资料记录保护工程档案记录资料。

6.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7.保障本单位人员机构正常运行。

(三)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单位部门决算收入1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4万元;部门决算支出9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万元,项目支出12.3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1.66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8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1、评价结论:东川区文物管理所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本单位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培训,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该项目综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

2、绩效分析

掌握2020年度东川区文物管理所各项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目标设定、工作进展情况、预算资金到位、使用、管理、结余情况、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以及取得成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东川区文物管理所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依法行政提供决策依据。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2020年东川区文物管理所为全面发挥各项职能,文物管理所领导班子经多方采纳意见,制定各种措施,旨在强化组织纪律管理、强化业务素质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文物保护的价值,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资金的使用于文物保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文物维修维护等。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主管部门制定下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1. 文物保护日常管理投入经费较少。区财政多年来未投入维修经费,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费主要是从市级申请,而且市级经费划拨时有时无,保护工作非常困难。

2.存在的问题:组织系统学习的机会少,特别是外出学习少。

3.改进措施及建议: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培训,特别是找机会外出学习培训。

4.因资金下达时间问题,项目资金出现下半年集中支付情况。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各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还应进一步增加必要的考核指标,对于年度绩效目标的设定,建议进一步进行研究分析,应建立健全绩效指标,指标要全面,应尽量细化、量化,不但要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还要包括成本控制、时间进度、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满意度等,对于确实无法加以量化的项目,可进行分级、分档定性表述。

2.建议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东川区文物管理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成立于1984年4月,单位人员编制4人,在职干部职工4人,实有人员4人,退休3人,离休1人。

(二)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文物古迹的推荐、公布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缴、管理;

6.完成陈列、考古、科研、保管、鉴定等业务工作。

7.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东川区文物管理所在执行局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条款有序执行。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0年我单位部门决算收入1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4万元;部门决算支出9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万元,项目支出12.3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1.66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80%。“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审批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20年年初固定资产数:9.43万元,2020年年底固定资产数:9.43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联合区消防大队对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古镇进行了消防大排查、大检查。根据工作要求每个季度必须对辖区内所有文物点进行安全检查一次,每年不少于4次。文物库房要求24小时值班。 现全区文物保护点共巡查4次,整改问题14处。积极申报玉碑地遗址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已经通过初审,相关资料正在准备当中。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积极配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玉碑地考古发掘报告的整理及发布工作。

2.继续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巡查力度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3.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以及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做到保护、利用、开发相结合。

4.积极申请资金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达朵庙的维修保护。

5.做好提交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2项)文物资料记录保护工程。提交文物保护单位周边选定的工程说明碑建安地的相关资料;提交保护工程说明碑碑文内容及设计资料;提交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文物资料记录保护工程档案记录资料。

6.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7.保障本单位人员机构正常运行。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区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会同区文物管理所进行了沟通、了解区文物管理所基本情况,编制了资料清单、信息调查表、公众服务对象调查问卷,汇总资料及数据,制定评价方案,会同财务主管讨论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支出自评报告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查,在对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的基础上,检查基本支出情况,根据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采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运用相关绩效评价方法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打分、形成评价结论。

主要方式方法采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所确定的绩效评价方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区财政整体支出的具体情况,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了解区文物管理所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管理、项目跟踪、资金使用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情况,对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大人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干部考核管理;

3.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2020年度东川区文物管理所各项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目标设定、工作进展情况、预算资金到位、使用、管理、结余情况、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以及取得成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东川区文物管理所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依法行政提供决策依据。

(三)评价依据。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5104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724号)、《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110号)《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含预算调整追加)文件,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门(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等及区委、区政府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要求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为东川区文物管理所,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评价时段为202011——12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东川区文物管理所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本单位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培训,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 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该项目综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

2.主要绩效。

(1)联合区消防大队对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古镇进行了消防大排查、大检查。根据工作要求每个季度必须对辖区内所有文物点进行安全检查一次,每年不少于4次。文物库房要求24小时值班。 现全区文物保护点共巡查4次,整改问题3处。

(2)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确保文物安全,根据贵局《昆明市文物局 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对全市文博单位开展安全交叉检查的通知》(昆文物文〔2020〕1号)文件精神。东川区成立了文博单位安全交叉检查组,由东川区文物局局长任组长,东川区消防救援大队、东川区文物管理所、东川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共5人),和五华区积极开展了文博单位安全交叉检查工作。

(3)在春节来临之前我单位对辖区内14处不可移动文、文物库房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古建筑类进行了消防安全自检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4)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及时安装文物标志说明碑,划定、调整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健全文物档案、落实管理单位和责任单位主体。现场办理矿山产权、勘探权及采石场意见书20余份。

(5)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马氏住宅修缮方案的编制,待省市专家对方案评审批复后,对此不可移动文保单位开展下一步的修缮工作。

(6)根据昆文物文〔2020〕8号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通知的文件要求,5月18日,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到东川区兴玉路,开展了“文物保护宣传和文物知识普及活动”,在活动期间用展板上的内容对群众进行讲解,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资料800余份,受益群众人数达到1000余人。

  (7)拖布卡革命烈士墓,是东川区公布的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拖布卡镇后村村南50米处,墓地座南向北,有封土墓7座,革命烈士纪念碑一座。该革命烈士墓于1986年重建并公布为区级文保单位。由于长期得不到维修经费保护,东川区文物管理所2020年3月底进行文保单位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革命烈士墓部分墓碑出现开裂、封土堆垮塌。经向市局请示后,下派了2位专家,多次同行到现场开展文物修缮工作。

(8)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达朵庙维修资金情况进行了项目申报。自2016年6月向区政府请示抢救性保护以来,至今未申请拨付到维修经费。

(9)对馆藏文物库房进行了升级改造安装视屏监控设备。并对腐朽的展柜进行了更换。同时对馆藏文物重新进行建档登记,下一步将2013年玉碑地考古发掘的可移动文物进行拍照、登记、建档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可移动文物较多,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极大的充实了我单位馆藏文物。下一步将修复完好的文物发布在“东川发布”等公众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东川历史文化。

(10)根据《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云南部分)文物资料记录保护工程方案》中关于淹没我区2项文物资料记录保护工程的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第三阶段的工作。预计年底全面完成。

(11)3月份,区文物管理所在文物普查过程中发现,位于今汤丹镇大坪地社区。建筑群由当时的矿区党委办公楼、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矿区总工会办公楼组成,建筑风格为典型的苏式建筑,直到1958年成立东川市人民政府为止。在此期间,矿区人民政府先后领导矿山人民群众进行了大面积的矿山勘探以及大量矿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东川矿山工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建筑群仅有原矿区党委办公楼原址还保存完好,原矿区人民政府由于破坏严重现仅存残垣断壁,但昔日的辉煌与壮观依稀可见;原矿区总工会办公楼原址在2007年的一场火灾中被烧毁,现仅有两面残墙。具有一定的保护价值,现目前已完成了前期的资料收集工作,将打算在年前完成此建筑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工作。

(12)2020年9月,昆明市文物局对东川区文物管理所转发了(云文旅发〔2020〕27号)《关于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开展安全隐患重点问题清单整改的通知》。其中,东川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达朵庙被纳入整改单位,整改措施是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维修。收到通知后,为进一步把整改单位的安全隐患落到实处,我单位认真梳理此项工作,及时组织了相关人员开会和讨论研究,并多次到现场查看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镇村人员和相关专家到区保单位达朵庙实地进行了勘察,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了初步的修缮整改方案;安排汤丹镇、达朵村进行临时性保护,及时排除隐患,能够确保维持现状;经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后,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达朵庙抢救性保护维修经费的请示》,待区政府研究解决。

(13)玉碑地遗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玉碑地村内,整片座于古代碧谷江冲积堆台地。台地高出碧谷江古河床约5至6米,南北长140米,东西宽85米,面积约12000平方米。上世纪80年代,当地居民在台地周边取土建房,挖出断面裸露,可清晰观察到有人类活动遗迹的文化层堆积,经省、市、区文物考古专家多次调查,确认为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并于1994年由遗址位原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为保护单位。2011年公布为昆明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云南省考古研究所的相关要求,我所在今年已制作并完成了该保护单位的文字、图片、图纸等档案记录资料。

(14)根据“关于支持配合《云南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调研工作组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我所已按要求把长征所涉及文物的基本情况资料,共计六项内容报送了市文物局。待专家调研结束后,编入《云南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

(15)完成了区级人大第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主办和市级政协第134432号提案的协办。

(16)书写了(信息约稿)《东川区当前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17)完成了挂包帮和驻村先锋队等一系列的脱贫攻坚工作。

(18)完成了文化馆联合支部的党建工作。

(19)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具体绩效分析。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东川区文物管理所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为79.48万元, 2020年度执行中调整金额为106.4万元,调整原因为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及2020年修缮经费增加。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执行数为77.35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执行数为106.4万元,增加29.05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人员工资及项目经费;2019年支出预算执行数为84.38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执行数为95.53万元,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人员工资及项目经费。

3.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0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79.48万元,决算数为106.4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48万元,决算数为95.53元。决算差异为16.05万元,差异原因2020年年中追加经费。


2020年预算数

2020年决算数

差异原因

人员经费

778444.00

819773.72

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日常共用经费

16340.00

12222.48

节省开支,资源共享

项目支出


123288.00


4.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收入不包含上年结余经费)

本单位2020年收入为1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4万元,占总收入的64%,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5.46万无,占总收入的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2万元,占总收入21%。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支出包含上年结余经费)

本单位2020年总支出为9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4万元,占总收入的7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5.46万无,占总收入的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3万元,占总收入13%。。与上年比较各项均有所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项目支出增多。

5.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别为:2020年三公经费无任何开支,与2019年无差异。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92020年均无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92020年均无支出。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本单位元。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单位无。

6.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财政拨款收入106.4万元,支出95.53万元,全部按照财政要求进行收支,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81.98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医疗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1.22万元,用于日常工作费用,项目经费12.33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及开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单位财政补助结转为项目支出年末结转21.6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6万元。分别是:昆财教〔2020〕151号第一批至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说明碑提升改造经费6万元,昆财教〔2020〕122号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5.66万元。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具体情况:(1)本年收入情况:2020年收入比上年增加1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等)经费比去年增加;本年支出情况:2020年支出比上年增加13.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4.07%,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活动比上年增加65.1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出行检查减少;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485.64%,主要原因是下拨修缮保护单位经费增加;(2)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2020年年末结转比上年增加100.8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底增加,下年开展工作;(3)货币资金情况:2020年资金比上年增加45.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底收到,下年开展工作。(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无“三公”经费支出。(5)年初预算数比上年增加2.75%,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调整预算数比上年增加11.8%,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增加。

(五)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20年东川区文物管理所在组织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文物保护作用,加快文物保护事业新发展;文物保护工作等方面。均已完成预期的目标。

(六)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2020年东川区文物管理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新铜都”建设;以敬业担当、创新实干为职守,进一步提升文化水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有力地推进了文化事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东川区经济发展,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更加舒适高效的环境和服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影响

2020年东川区文物管理所注重民生,不断夯实文体广电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更加舒适高效的环境和服务,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影响。

(八)社会满意度调查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方面:本次调查共发出《东川区文物管理所工作的调查问卷》100份,共收回95份。有效答卷为95份。在本次调查中,对东川区文物管理所的整体评价感到很满意的有25人,满意的有65人,合计90人,占被调查人数的90%;不满意的有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

五、主要经验做法

2020年东川区文物管理所为全面发挥各项职能,文物管理所领导班子经多方采纳意见,制定各种措施,旨在强化组织纪律管理、强化业务素质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文物保护的价值,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资金的使用于文物保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文物维修维护等。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主管部门制定下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六、存在的问题

1. 文物保护日常管理投入经费较少。区财政多年来未投入维修经费,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费主要是从市级申请,而且市级经费划拨时有时无,保护工作非常困难。

2.存在的问题:组织系统学习的机会少,特别是外出学习少。

3.改进措施及建议: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培训,特别是找机会外出学习培训。

4.因资金下达时间问题,项目资金出现下半年集中支付情况。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各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还应进一步增加必要的考核指标,对于年度绩效目标的设定,建议进一步进行研究分析,应建立健全绩效指标,指标要全面,应尽量细化、量化,不但要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还要包括成本控制、时间进度、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满意度等,对于确实无法加以量化的项目,可进行分级、分档定性表述。

2.建议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