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效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效报告
摘 要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收支、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
3.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认证,协助编制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预决算草案。
4.负责对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重点工作
1.狠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有序组织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工作;围绕市局下达的参保工作目标任务,抓实抓细参保工作落实。
2.抓实符合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特困条件困难100%参保工作。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信息比对核查工作力度,精准确定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确保符合缴费条件人员100%代缴。符合领待条件人员100%领待。对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做好跟踪服务,在符合参保条件时及时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3.持续强化业务经办能力提升。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工作为契机,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政策业务经办培训,提升业务经办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强化基金管理,抓实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细化落实业务分级管理、权限分级授权和制衡设置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开展社保基金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数据稽核和比对力度,加大对重复领取、欺诈冒领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做好社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5.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不断优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精简服务流程,进一步夯实系统数据信息,强化系统管理,强化窗口作风建设,持续提升业务经办能力,优化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部门2020年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1013.77万元。支出总额1035.32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13.7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往年结余支出21.55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过逐项分析对照自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参续保缴费如期完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财政代缴补助政策已落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并按时补发到位,各项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业务经办、基金内控、稽核与待遇领取资格确认、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常规工作有序规范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达预期目标,自评分为99.5分。
(二)具体绩效分析
2020年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保险局履行部门职责,主要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1.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确认东川区2020年完成参保人数为17.69万人,完成了市下达的参保目标任务数。配合税务部门完成保费收缴工作,2020年个人缴费系统实到帐人数为12.15万人次。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补发工作,2020年领取待遇人数3.8万人,发放待遇8617.91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补发38094人,补发金额93.93万元。
2.完成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工作。
完成我区5095人原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核查比对、数据整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4059人参保数据导入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30名原被征地参保人员,已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保手续。
3.完成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
2020年,我局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强化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完成了2020年符合参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
1.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
部门协调区政府办下发了《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的通知》,将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要求各乡(镇、街道办)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完成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
2.严格执行政策,规范业务经办。
研究制定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方案和台帐建立指导意见等,为顺利完成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强化服务,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通过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挂钩指导等措施强化服务,提升部门经办服务能力。
4.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研究制定了业务经办工作考评办法,适时对各乡镇(街道)业务经办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乡(镇)、村(社区)两级业务经办能力薄弱,乡镇经办人员变动频繁,部分村(社区)存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无人经办的情况。建议加强乡(镇)、村(社区)业务经办体系建议,确保乡、村有专人办理业务,并能保持相对稳定。
二是依据《昆明市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昆政办〔2020〕3号)文件精神,需对全区被征地人员身份进行认定后落实财政配套补贴。由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东川区被征地人员身份确认结果不能及时反馈,我局无法对符合享受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条件人员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参保补助手续。建议由区委政府协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全区被征地人员身份认定工作,落实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的政府配套补贴。
昆明市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属一级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综合科、统计稽核科、业务科、基金财务科4个科室。 编制人数20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
(二)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
3.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稽核认证,协助编制各级财政配套资金预决算草案。
4.负责对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20年,市级下达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12万人,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69万人,任务完成率为103%。待遇领取人数为3.8万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8617.91万元。为参保人系统记账12.15万人次,记帐金额2488.11万元。
2.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一是做好原被征地人员的并轨工作。依据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完成了我区5095人原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核查比对、数据整理工作。累计已将符合条件的4059人参保数据导入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二是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改革资金统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59号)文件要求,对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30名原被征地参保人员,已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保手续。
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保工作情况。
我局加强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强化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符合参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参保目标已全面落实。根据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动态数据,按要求多次核查组织参保。截止2020年12月底,核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4273人中,符合参保条件79030人已100%参保;核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4344人中,符合参保条件78628人已100%参保;低保人员45360人中,符合参保条件参保21533人已100%参保;特困人员1169人中,符合参保条件273人已100%参保。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我局制定了《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内部控制制度》,内容包含:授权批准、不相容岗位分离、岗位轮换、业务流程、预算控制、会计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技术控制、报告控制等九个方面的控制制度,对岗位设置、决策程序、法人授权、会议纪要、审批归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资金收入1592.56万元,资金来源为:
2020年初往年度结转结余25.38万元,其中:工作经费结转结余资金8.6万元,项目结转结余16.78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含调整预算数)1013.77万元。其中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经费240.59万元;项目经费751.3万元;其它收入21.88万元(人社局拨入退休人员补助1.47万元,人社局拨入2019年双目标考核奖12.95万元,企业退休管理服务站、阿旺镇拨入调出人员保险公积金7.46万元)。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财政配套项目资金570.81万元。其中区财政拨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区级财政配套资金561.61万元。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区级财政配套9.2万元 。
2020年资金使用1588.73万元,资金构成为:
部门决算支出数103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24万元,项目支出768.08万元。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财政配套项目支出570.81万元。其中养老金发放支出520.67万元,区级丧葬费支出40.94万元,上缴昆明市财政局个人缴费区级财政配套9.2万元 。
2020年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3.83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将在2021年安排使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原值(单位办公设施)31.11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与2019年末相比无增减变化;在用31.11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居保局2020年度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的精神,紧紧围绕省、市两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参保扩面、社保扶贫、党建引领和行风建设工作重点,完善制度保障基础,持续抓好基金风险防范管理,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能力,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贡献力量。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部门基本支出绩效指标为: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率97%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其它工作要求目标:按区财政统一安排完成2020年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定额内,在原有管理制度基础上逐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2.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2020年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完成新参续保保费收缴12.5万人次。完成死亡丧葬人员补贴发放1500人,基础养老金及养老补助发放3.96万人,缴费15年以上增发养老金8450人,每月25日前完成养老金发放;完成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时限办理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财政代缴工作;完成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发放和保费征收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文件精神。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按照《昆明市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打分表》具体绩效指标逐一对照,对2020年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跟踪进行监控。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于2020年3月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和续保任务于2020年12月30前完成;2020年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时限办理了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财政代缴保费;各项养老金按月发放到待遇领取人存折(卡);业务经办、基金内控、稽核与待遇人员资格确认、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常规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已按要求完成预期的项目绩效目标。我单位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打分。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为99.5分。
2.主要绩效。一是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种工作任务。2020年,市级下达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12万人,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69万人,任务完成率为103%。符合参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参保目标已全面落实。待遇领取人数为3.8万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8617.91万元。为参保人系统记账121515人次,记账金额2488.11万元。
二是完成符合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参保和代缴工作。2020年12月底,核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4273人中,符合参保条件79030人已100%参保;核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4344人中,符合参保条件78628人已100%参保;低保人员45360人中,符合参保条件参保21533人已100%参保;特困人员1169人中,符合参保条件273人已100%参保。
2020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4273人中,为符合条件的60933人代缴及原渠道返还代缴补助 609.33万元;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4344人中,为符合条件的60800人代缴及原渠道返还代缴补助 0.71 万元;省人社平台推送省外建档立卡东川参保代缴2人,代缴补助0.02万元。全区低保对象45360人中,为符合条件的12627人代缴及原渠道返还代缴补助 126.27万元;全区特困人员1169人中,为符合条件10人代缴及原渠道返还代缴补助0.10万元。2020年市区两级财政预算我区代缴补助资金共计795.27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及原渠道返还缴费补助共使用资金736.43 万元,结余资金58.84万元。
三是完成原被征地人员的并轨工作。完成了我区5095人原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核查比对、数据整理工作。累计已将符合条件的4059人参保数据导入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对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30名原被征地参保人员,已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保手续。
(二)具体绩效分析。单位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为99.5分(参见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打分表)。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根据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精神及社保扶贫工作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围绕参保续保及符合参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参保工作目标任务,抓紧抓实工作落实。为确保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相关要求不折不扣全面完成,区政府办下发了《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的通知》,将参保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要求各乡(镇、街道办)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按要求完成我区2020年参保续保及社保扶贫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规范业务经办。
为规范业务经办,确保政策按要求落实到位,我局深入政策研究,细化相关工作办法,确保业务经规范开展。一是根据国家、省市工作安排和部署,围绕2020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重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并印发了我区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重点;二是根据2020年省市对贫困人员代缴范围及工作开展时间的调整,结合2019年我局工作开展经验总结,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我区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补助办法,并强化对各乡(镇、街道)的配合制度,为我区精准核查人员信息,精准确定应保对象,精准开展代缴补助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措施,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一是广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消除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误解和偏见,使广大城乡居民从思想上转变认识,行动上配合支持,变被动为主动,把政府引导变为自觉行动;二是根据上级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了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培训及工作布置安排,为规范开展业务经办提供了保障;三是积极做好与扶贫部门、财政部门、邮储银行、乡镇(街道)等部门协调对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强化措施,查问题、补短板、做实做细参保服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做好参保服务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按要求稳步开展,取得实效,一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业务经办考核,确保各项业务经办规范运行;二是根据工作进度和需要,适时组织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开展业务经办指导工作,确保工作有序稳步推进;三是对工作落实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乡镇(街道),报送区巡察问效分指挥部进行督办。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村(社区)两级业务经办能力薄弱,部分村(社区)存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无人经办的情况,业务经办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是依据《昆明市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昆政办〔2020〕3号)文件精神,需对全区被征地人员身份进行认定后落实财政配套补贴。由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东川区被征地人员身份确认结果不能及时反馈,我局无法对符合享受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条件人员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参保补助手续。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是建议加强和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业务经办体系进一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建议由区委政府协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全区被征地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及时落实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的政府配套补贴。
昆明市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1年5月20日
2020年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配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