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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108-435380 主题分类: 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8-23 11:13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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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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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统计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财绩20203号)、《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办发〔201992号)和《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绩〔20214要求,昆明市东川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昆明市东川区统计局为正科级单位,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事业编制7名。设置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综合科(办公室)、工业统计科、农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统计制度法规科、普查科、昆明市东川区县域经济发展统计服务中心。其中昆明市东川区县域经济发展统计服务中心为2020年1月批复成立,将原区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站和区城乡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进行整合而成。

2.2020年末,我局有在职职工1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7人。

部门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的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性统计数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各镇(街道)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数据网络。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昆明市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12.指导区内中央、省、市驻东川单位的统计工作。

1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执行党组每月定期学习议事制度、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干部职工每周学习例会制度;三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统计日常工作,明确“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2.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加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区统计局抽调1名副局长担任异地交叉工作组副组长负责脱贫攻坚普查业务兼任数据验收组组长,同时抽调2名业务骨干和组织部、发改局、东川调查队5名工作人员组成数据审核验收组赴昆明市寻甸县开展异地交叉普查,并于7月18日—8月31日圆满完成了东川区脱贫攻坚异地交叉普查工作任务。

3.抓人口普查,全面摸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户等情况。自2019年10月启动以来,认真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两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户口整顿、摸底等工作,截止2020年11月17日止,完成登记人口412662人、完成摸底人数比重为100.22%,户籍人口322941人、完成摸底户籍人数比重为100.86%,出生人口4012人、完成摸底出生人数比重为122.24%,死亡人口1923人、完成摸底死亡人数比重为104.06%。

4.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昆明市统计局整改方案》(昆统〔2020〕2号)要求,及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制定了东川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各统计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东川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规程(试行)》、《东川区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处理规定》等在内的制度,并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5.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聘用我局退休人员赵承建对春晓路34号16户住户进行出入登记和可疑人员摸排;二是及时报告局内职工外出特别是进入防控区情况,及时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做好宣传引导;三是发放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画,向群众介绍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防控知识,营造防控疫情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全民防控局面。

6.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及时印发《东川区统计系统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试行)》明确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可追溯,保障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请区政府印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提升数据质量的通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区经济发展成果。

7.发挥统计监测职能。加强经济运行预警服务,积极主动联系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参与区发改局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预判经济发展的形势,分析运行存在的问题;围绕服务全区发展战略,加强指标体系的研究,规范做好统计数据管理、发布与提供工作。截止2020年11月中旬,编印《统计信息》57期84篇(条)、《统计分析》46期、《数据评估报告》9期。

8.依法统计,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切实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到“零容忍”;二是强化舆论保障,以“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为主题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了解。

部门管理制度

2019年10月印发了《东川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局财务管理工作,切实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内部财务监督机制。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2020年我局年初预算收入330.46万元,全年收入55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0.75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4.32万元均为区级财力安排。

2.2020年我局全年支出546.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42.02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4.3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8.73万元。

3.本年度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别增加34.99%、29.72%,增加原因是工资晋级升档,四级调研员公务交通补贴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年中追加昆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试点经费东财行〔2020〕24号10.00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经费东财行〔2020〕110号65.79万元、2020年人口普查“两员”补助及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补助经费东财行〔2020〕68号28.50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经费东财行〔2020〕92号50.00万元、东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东财行〔2020〕5号30.00万元、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东财行〔2020〕104号30.00万元。年中追加的项目经费除东川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东财行〔2020〕5号因项目未结束结转8.73万元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

(六)政府采购情况

统计局2020年无政府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统计局2020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2.0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1.7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0.34万元。2020年12月报废资产处置合计29.23万元,其中车辆资产处置残值收益0.04万元,于2021年1月上缴国库。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及时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咨询、统计监督,全面掌握全区社会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为区委、政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突出重点强化对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

2.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协调,全力服务经济建设。

3.扎实做好统计基础性工作。

4.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形式和内容。

5.积极参与目标考核考评工作。

6.强化统计法宣传和统计执法工作。

7.认真落实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决策部署。

8.认真开展挂钩扶贫帮扶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统计局2020年工作总结、预算编制与明细决算明细表与分析报告、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我局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

4.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

5.《东川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

6.《东川区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992号)。

7.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绩〔20203号)。

8.政府单位会计制度》和《东川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9.《昆明市东川区统计局2020 年工作总结和2021工作计划》、《昆明市东川区统计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计划》。

10.《东川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东川区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东川区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区统计局2020年整体支出

评价时段:20201月1日-2020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经自评,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

2.主要绩效。

1.认真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执行党组每月定期学习议事制度、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干部职工每周学习例会制度;三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统计日常工作,明确“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2.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加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区统计局抽调1名副局长担任异地交叉工作组副组长负责脱贫攻坚普查业务兼任数据验收组组长,同时抽调2名业务骨干和组织部、发改局、东川调查队5名工作人员组成数据审核验收组赴昆明市寻甸县开展异地交叉普查,并于7月18日—8月31日圆满完成了东川区脱贫攻坚异地交叉普查工作任务。

3.抓人口普查,全面摸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户等情况。自2019年10月启动以来,认真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两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户口整顿、摸底等工作,截止2020年11月17日止,完成登记人口412662人、完成摸底人数比重为100.22%,户籍人口322941人、完成摸底户籍人数比重为100.86%,出生人口4012人、完成摸底出生人数比重为122.24%,死亡人口1923人、完成摸底死亡人数比重为104.06%。

4.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昆明市统计局整改方案》(昆统〔2020〕2号)要求,及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制定了东川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各统计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东川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规程(试行)》、《东川区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处理规定》等在内的制度,并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5.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聘用我局退休人员赵承建对春晓路34号16户住户进行出入登记和可疑人员摸排;二是及时报告局内职工外出特别是进入防控区情况,及时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做好宣传引导;三是发放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画,向群众介绍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防控知识,营造防控疫情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全民防控局面。

6.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及时印发《东川区统计系统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试行)》明确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可追溯,保障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请区政府印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提升数据质量的通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区经济发展成果。

7.发挥统计监测职能。加强经济运行预警服务,积极主动联系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参与区发改局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预判经济发展的形势,分析运行存在的问题;围绕服务全区发展战略,加强指标体系的研究,规范做好统计数据管理、发布与提供工作。截止2020年11月中旬,编印《统计信息》57期84篇(条)、《统计分析》46期、《数据评估报告》9期。

8.依法统计,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切实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到“零容忍”;二是强化舆论保障,以“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为主题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了解。

9.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认真开展“一对一”进行结对帮扶深入挂扶村了解挂扶村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努力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10.统筹安排,全面完成平安建设各项任务。一是充分利用会议、培训及配合相关单位到广场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二是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三是各专业依法开展各项的检查督查工作,认真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昆明市东川区统计局2020工作总结进行分析、评价。

五、主要经验做法

1.行政运转保障

区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与统计编制业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0年我局项目经费预算拨付214.29万元用于开展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

2.机关节能降耗

一是制定办公用品及耗材领用管理制度。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推行网络办公,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二是强化职工节能意识。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随用随开,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三是降低办公电话费开支减少办公电话使用频率

3.严格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严格照区财政局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资金使用遵循绩效目标设置进行开支。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少、事多是统计局面临的最大困难,预算下达的日常公用经费难以满足统计局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二是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导致绩效评价从技术水平上与现代预算管理的要求还有差距评价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改进措施

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管理现金支出。

(二)建议

1.对于部门年度整体支出只有基本支出而无项目支出的部门取消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加强项目预算资金的跟踪监控,以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为落脚点,加强项目预算资金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控,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优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项目的使用价值。

   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昆明市东川区统计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