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108-43364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8-13 17:09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3 17:09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碧谷镇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区碧谷工业园区华新水泥厂区内

建设单位:华新水泥(昆明东川)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30m2,不新增占地,在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碧谷工业园区华新水泥厂区;建设规模为年产100万t/a骨料,项目总投资4234.92万元,环保投资218.82万元,占总投资的5.16%。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①施工场地内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建筑材料使用蓬布遮盖,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建筑材料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②遇到干燥大风的天气时应加大洒水频次;

③及时清扫施工材料运输至厂区过程中跌落的部分,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减缓行驶速度,施工期中严格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减少材料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对水泥等材料搬运需更加小心,防止包装袋破裂和受潮。

运营期

本项目一级筛分、破碎和二级筛分过程在密闭设备中进行,运行过程中会有少量无组织粉尘产生,将设备进行全封闭,同时对筛分和破碎车间采取全封闭措施,有效的降低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②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③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施工期

①在厂区设置临时沉淀池(容积 5m3 )处理后生产废水可回用于设备、工具清洗、混凝土养护、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方面,不外排;

②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场地原有化粪池经处理后进入华新水泥污水处理设施,不外排。

运营期

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

①在施工阶段,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施工作业应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即:昼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

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运营期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②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③进入项目区内车辆禁止鸣笛,入口处设置禁鸣标示。

④进出项目区车辆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运输。

⑤对运输车辆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及清洗,限制车辆超载。

⑥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噪声过大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

施工期

①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余下部分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

②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交华新水泥厂现有的垃圾清运系统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①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②项目设备更换润滑油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进行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