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东川区新村居住区、象鼻岭居民点移民安置房屋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东川区新村居住区、象鼻岭居民点移民安置房屋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东川区新村居住区、象鼻岭居民点移民安置房屋及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新村居住区位于东川区铜都街道起嘎村;象鼻岭居民点位于东川区拖布卡镇格勒村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村居住区总投资10531.36万元,环保投资153.2万元,占总投资的1.5%;象鼻岭居住区总投资33366.59万元,环保投资317.6万元,占总投资的0.95%。新村居住区工程安置人口规模为600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18hm2,建筑面积约3.33hm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场平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象鼻岭居民点工程安置人口规模为1618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1.81hm2,建筑面积约8.11hm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场平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新村居住区: 施工期 ①减少各类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现场采用围挡封闭。施工作业面及进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②选用节能环保用材、绿色建筑用材,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 10 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达到《室内空气 质量标准》的限值要求。 运营期 ①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设置垃圾桶时尽量选择周边有植被的地方,利用植物吸收作用减小异味对环境的影响。化粪池设置于绿化带中,为地埋式,加强管理、加强周边绿化。 ②控制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象鼻岭居民点: 施工期 ①减少各类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现场采用围挡封闭。施工作业面及进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②选用节能环保用材、绿色建筑用材,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 10 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限值要求。 运营期 ①控制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至楼顶排放。 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设置垃圾桶时尽量选择周边有植被的地方,利用植物吸收作用减小异味对环境的影响。污水站异味采用喷雾除臭装置结合微生物除臭剂处理,结合工程景观在周边布设乔灌木。化粪池和隔油池设置于绿化带中,为地埋式,加强管理、加强周边绿化,污泥定期清运。 |
水 环 境 | 新村居住区: 施工期 ①工程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和道路清洒; ②生活污水设置旱厕,定期对旱厕进行清理作为农肥用。 运营期 ①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抽排至现有国祯污水处理厂;中期将排至小区中水处理站回用于小区用水;远期待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成后纳管。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象鼻岭居民点: 施工期 ①工程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和道路清洒; ②生活污水设置旱厕,定期对旱厕进行清理作为农肥用。 运营期 ①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排入小江。 |
声 环 境 | 新村居住区: 施工期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 ① 进出汽车设置禁鸣标志,限制车速、绿化,满足相应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象鼻岭居民点: 施工期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 ①对于学生生活噪声,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减振措施; ② 进出车辆禁鸣标志,限制车速、绿化; ③污水处理站风机和泵噪声设备均应采取减振、防振措施,尽量布设于室内。 |
固 体 废 物 | 新村居住区: 施工期 ①土方石外运至东川区社会弃渣场,工程不单独设置弃渣场,确保环境卫生,集中收集并转运处置。 ②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运到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 ②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系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 疗固废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象鼻岭居民点: 施工期 ①土方石全部运至象鼻岭弃渣场(由象鼻岭防护工程设置)。 ②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运到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 ①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系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项目餐厨垃圾和油污需委托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③污水站污泥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医疗固废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东川区新村居住区、象鼻岭居民点移民安置房屋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