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将创建统计诚信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7-1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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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将创建统计诚信示范单位
为切实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促使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统计诚信理念,在全区营造良好统计氛围。自2021年6月11日至8月25日,区统计局将在全区行政区域内连续2年填报“一套表”的“四上”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的建筑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中创建2-3家单位作为我区统计诚信示范单位。
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后由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并接受市统计局监督、指导。
诚信示范单位的创建将有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机制,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各项统计工作不断提升,从而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