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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107-42557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7-05 09:57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年处理2.1万吨废旧轮胎胶粉生产再生橡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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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年处理2.1万吨废旧轮胎胶粉生产再生橡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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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处理2.1万吨废旧轮胎胶粉生产再生橡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2.1万吨废旧轮胎胶粉生产再生橡胶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昆明嘉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6.58万元,占总投资的7.57%。废旧轮胎生产橡胶粉利用项目和废旧轮胎橡胶粉生产再生橡胶利用项目位于同一厂区,该厂区总占地面积约为9000m²,共用场地内的办公生活设施及公共区域(占地约3000m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塑化车间、炼胶车间及产品车间等。项目建成后厂房占地及建筑面积合计约4000m²,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合计约900m²,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筑面积约为1200m²。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遮阴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运营期

罐内泄压脱硫废气设置1套罐内脱硫废气处理装置对其进行处理;颗粒物去除效率不低于98%,热力燃烧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不低于95%;处理后通过1根高30mΦ1.36m的总排气筒(DA001)外排。

开罐溢出脱硫废气首先对塑化罐区域采用铁片进行封闭,然后再在封闭区域内设置1个集气罩对开罐溢出脱硫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吸附装置对颗粒物进行吸附后,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高30m、Φ1.36m的总排气筒(DA001)外排。

冷却废气。对冷胶机设置1个集气罩对冷却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吸附装置对颗粒物进行吸附后,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高30m、Φ1.36m的总排气筒(DA001)外排。

炼胶废气项目每台捏炼机和精炼机均配套设置集气罩,将该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吸附装置对颗粒物进行吸附后,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高30m、Φ1.36m的总排气筒(DA001)外排。

排放标准:有机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H2S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四方地与碧谷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与施工期间天气状况有较大的关系,难以定量分析。但由于项目购买的厂区现有全部硬化,雨天地表径流可通过现有的雨水收集沟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设施,项目区域均配套设置雨污管网满足雨污分流要求

(2)地下水源头控制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使用先进工艺、管道、设备等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优化排水系统设计,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露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分区控制措施

将该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a.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

危险废物贮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建设单位可采用环氧树脂、聚乙烯丙纶复合材料、防水料浆等单一或多种防渗材料对上述区域进行防渗处理,使其渗透系数≤1.0×10-10cm/s

b.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

塑化罐区、罐内脱硫废气处理装置区、生产车间、冷却循环水池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措施在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并在上层铺30cm的混凝土进行硬化。确保防渗性能,使其渗透系数≤1.0×10-7cm/s

C.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

主要包括办公楼区、厂区道路、等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区域。对于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物的简单防渗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

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

设备噪声采用减振垫、消声器、墙体隔音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

土石方运输至园区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园区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园区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设备包装固废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胶粉颗粒主要成分为已塑化后的胶粉,经收集后直接用于炼胶工序原料。

危险固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拟在厂区西侧设置一个20m²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各危险废物进行分区、分类暂存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作为辅料添加到脱硫罐生产再生胶废机油部分用于生产设备润滑使用,无法使用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设备检修产生的废弃沾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 3月23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网站上进行了全本信息公开。2021年6月3日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料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再生胶环境影响报告书(嘉龙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