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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107-42557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7-05 09:52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年处理2.1万吨废旧轮胎生产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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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年处理2.1万吨废旧轮胎生产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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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处理2.1万吨废旧轮胎生产胶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2.1万吨废旧轮胎生产胶粉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昆明豪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8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车间、破碎车间及产品车间等。项目建成后厂房合计约1966m²,办公生活区合计约900m²,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约1360m²。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遮阴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

运营期

项目拟对每套破碎筛分(含磁选筛分)设备进行封闭,并在封闭后的空间内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被收集部分进入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生活区厨房拟安装去除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对其进行处理后通过高出生活区楼顶的烟道外排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³的要求。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与施工期间天气状况有较大的关系,难以定量分析。雨天地表径流含有大量泥沙,直接外排会使周围水体的悬浮物含量增加,项目拟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收集雨天地表径流,使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运营期

针对项目厨房生活污水,拟配套设置11m³的隔油池对其进行预处理,同时项目生活区旁已设置了1个有效容积为20m³的化粪池对项目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四方地与碧谷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拟在生产区域雨水收集沟尾部设置1个有效容积不低于5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四方地与碧谷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运营期

设备安装于厂房内,大型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

固体废弃物经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将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其成分为胶粉,和产品一起作为原料进入再生橡胶生产线生产再生橡胶

②餐厨垃圾由昆明豪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含油抹布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一并清运处

针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项目拟设置一个5m²的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其进行分类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机油部分用于生产设备润滑使用,无法使用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6月10日在环评互联网网站上进行了全本信息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料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环境影响报告表(豪龙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