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第2018-3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东川分局 2020年11月5日
反馈问题 | 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办理不到位的问题。(2018-3) |
整改目标 | 提高交办的环境问题办理质量,切实提升整改到位率和群众满意率;完成104件重复投诉交办件和8件办理不到位交办件的整改、验收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
整改措施 | 1.强化整改落实。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481件环境问题(2016年交办690件,2018年交办791件),涉及东川区的按照“解决问题、群众满意”的要求,逐一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规定办理时限,区分责任任务,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交办的环境问题办理到位、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2.严格监管执法。落实“县区主办、市级督办”的交办环境问题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环境隐患的清理、排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3.严格检查督促。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现场督促检查,检查交办环境问题核实、办理、整改情况,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牵头部门整改落实,对相关整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查处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4.严格标准验收。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市级相关部门严格按标准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对账销号。验收不合格的,加强督促检查,限期整改,确保完成104件重复投诉交办件和8件办理不到位交办件的整改、验收工作,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5.)严格执纪问责。对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尽职尽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弄虚作假、“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拖而不办、避重就轻、敷衍搪塞等行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 6.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在市级主要媒体和相关网站上公开“回头看”交办环境问题的办理及整改、验收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经核实,整改方案中的各条措施均得到了有效落实。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赵晶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18659963@qq.com(地址或邮箱)。联系人员及电话:赵晶晶,0871-62122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