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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102-383848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2-08 18:39
名 称: 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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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1-02-0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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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

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的听证报告已经东川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审查,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方案起草单位联系。

附:关于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28



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受东川区人民政府委托,20211月279点在东川区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听证会,对《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根据东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价的的申请,东川区发改局价格科对东川区城市管理局环卫站进行了成本监审,环卫站垃圾清运处置成本为205.7/吨,其中垃圾处置费62元/吨,垃圾清运费71元/吨。而现行价格是2000年4月1日东川区政府制定的,至今已有20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城市环境卫生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原收费标准已无法满足现在环境卫生的需求,结合东川区实际,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降低环境污染,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按照城市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原则,适当上调垃圾清运处置费价格,有利益提升改善我区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点:东川区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听证主持人由区发改局价格科科长王云龙担任。

听证记录人由区发改局价格科副科长赵静梅担任。

听证监察人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杨华、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秦伟担任。

听证代表由区人大代表刘玥麟、蔡敏,区政协委黎琛、胡德会,区政府代表赵光琴、逯荣,行业主管部门代表茶俊魁、陈 猛,专业技术人员彭波、杨洺钦,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贺晓庆、陈勤涛,酒店行业消费者代表王超、李顺洪,餐饮行业消费者代表李翔、周世军,一般商户消费者代表杨家义、李果家,小区住户消费者代表宗丽、李劲,消费者代表许蕾担任。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1.茶俊魁:(1)同意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2)同意的理由及依据:现城市环卫工作要求和标准不断提升。①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前端、中端、末端进行提升和新建,资金投入巨大;②环卫机械清扫率、清洁率的硬性要求,需增加大量资金;③城区面积不断扩张,工作人员需要增加;④保洁时间增长,带来工作量的增加;⑤清运要求标准提高,必带来人力、物力的投入要求增大。(3)收费标准和范围还是20年前的标准和范围。(4)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陈猛:赞同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原收费标准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

3.李果家:对东川区城市卫生打扫的工作满意,非常的赞同和支持。

4.杨家义:同意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标准。

5.贺晓庆:赞同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

6.陈勤涛:完全赞同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

7.蔡敏:①完全同意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②价格上调后,人民群众将会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提出更多要求,甚至责难,所以城管局面临的压力将会更多,将要更加努力,任重道远,不负此次听证。

8.周世军:代表个人意见,同意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

9.王超:①同意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②旅馆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由于疫情影响,部分旅馆客源少,收入低,每月除水电、房租、人工等费用外已所剩无己,故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0.李劲:①我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能接受此次垃圾清动费的调整标准。②希望能真正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1.胡德会:①东川区城市清运处置费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的规定。②调整符合东川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③权利义务对待,谁受益谁买单,同意调整。

12.彭波:同意该调整方案。

13.杨洺钦:同意该调整方案。

14.宗丽:同意该调整方案。

15.许蕾:居住太泰尚城小区,原有垃圾收集点是垃圾池,有臭味、有蚊蝇,现在行业部门在小区内安放了大量的垃圾分类桶,大大改善并提升了小区的居住环境,作为小区住户,为了让自己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清运,本人愿意支持并接受行业部门对垃圾清运费作出的调整。

16.李翔:①非常支持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②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标准合理。

17.赵光琴:①赞同东川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适当的提高收费可以促进垃圾的处理。希望承担处理的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①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提供高质量的环境卫生。②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③希望以后招聘清扫工人的年龄尽量年轻一些。

18.逯荣:①赞同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②东川城区的“脏、乱、差”,通过区城管局的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有所改观。③现物价在不断提高,城市垃圾清运也要有一定的提高。④认真落实相关标准要求。

19.黎琛:完全赞同。①收费项目设置合理。②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环境卫生要求高,城市垃圾清运压力增大,提高城区垃圾清运处置费势在必行。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利之于民。

20.李顺洪:理解和支持,完全赞同。

21.刘玥麟:收费标准核定后,规范收费体系。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现在执行的收费标准是2000年4月1日区政府制定的,至今已有20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的定价已无法满足现在的环境卫生需求,现在居民对环境卫生要求更高,城市垃圾清运压力增大,提高城区垃圾清运处置费势在必行。刚才的21个听证代表完全支持、赞同,其中部分代表在支持调价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有听证代表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城管局要加强对市民缴纳的垃圾处置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采用公开透明的机制公布使用情况,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请大家放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全额缴入区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城市环卫管理及垃圾分类工作,不足实际所需费用的,由区财政给予补贴。有的听证代表建议认真落实相关标准要求,规范收费体系。本方案我们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区政府批准同意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包括对拟作出决策的赞同意见、反对意见、其他意见及其主要理由作出客观归纳和总结。

在举行听证会前,东川区发改局在政府和昆明市发改委的指导下,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程序、时限及要求作了充分准备。听证会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发改局研究,由区发改局指定3人担任听证委员,听证会由东川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王云龙主持。参加听证会的21位听证代表按时参加会议1位旁听代表缺席。听证会符合《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会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并不得少于15人”之规定,本次听证会符合听证办法规定。

今天,听证会严格按既定的12项会议议程依进行听证会上听证记录认真记录听证代表的发言,并按规定安排听证代表对本人发言的听证笔录进行审阅签字21名听证代表无1人反对,全部同意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

本次听证会听证监察人杨华、秦伟认为: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听证会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依法召开的,听证程序完全符合规定,真实有效。

七、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21位听证代表无1人反对,21完全同意、原则同意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方案。听证代表普遍认为:东川区城市清运处置费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的规定。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垃圾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成本不断加大,人们对生活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20年前的标准已无法满足现在的环境卫生需求,谁受益,谁买单,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降低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七个专项”、“美丽县城”等建设离不开环境卫生的提升,提高垃圾清运处置费势在必行。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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