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举行《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
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155号的规定,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举行〈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东川区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调整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在东川区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张顺伟(区发改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王云龙(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赵静梅(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副科长)
王志华(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刘 洋(区发改局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杨 华(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组)
秦 伟(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一级科员)
(五)听证记录人:赵静梅(区发改局价格科副科长)
(六)听证代表: 刘玥麟(区人大代表)
蔡 敏(区人大代表)
黎 琛(区政协委员)
胡德会(区政协委员)
赵光琴(区政府代表)
逯 荣(区政府代表)
茶俊魁(行业主管部门代表)
陈 猛(行业主管部门代表)
彭 波(专业技术人员)
杨洺钦(专业技术人员)
贺晓庆(机关、企事业单位消费者代表)
陈勤涛(消费者代表)
王 超(酒店行业消费者代表)
李顺洪(酒店行业消费者代表)
李 翔(餐饮行业消费者代表)
周世军(餐饮行业消费者代表)
杨家义(一般商户消费者代表)
李果家(一般商户消费者代表)
宗 丽(小区住户消费者代表)
李 劲(小区住户消费者代表)
许 蕾(消费者代表)
(六)旁听人员: 罗华忠(消费者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