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流浪狗消除狂犬病源头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第五届四次会议第54076号
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东川区委员会:
您们在东川区政协第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及时处置流浪狗,消除狂犬病源头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东川区有2家具有办证资质的动物医院(诊所),分别是东川爱犬宠物诊所和乐宠宠物诊所,犬主可到指定的动物医院点免费为爱犬“上证”,33种禁养的烈性犬除外。其中,东川爱犬宠物诊所位于东川区碧云街32号,该诊所于2019年5月29日取得相应的办证资质,截至2020年9月5日止共为596只犬只办理犬证,年检犬只319只;乐宠宠物诊所位于东起路鑫隆源小区2栋2单元43号商铺,该诊所于2019年10月31日取得相应的办证资质,截至2020年9月5日止共为166只犬只办理犬证,年检犬只28只。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城管队员巡查优势,积极配合交警、巡特警街开展防控检查工作,加强对街面犬只巡检工作。对重点区域无证养犬、违规饲养烈性犬只、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干预劝阻,发现流浪犬只及时通知属地派出所进行收容处置。劝阻处置不按规定遛犬、养犬行为800余起次、并督促其办证;共收缴收容街面流浪犬177只,并及时移交嵩明犬只留检所。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9月4日共接到涉犬警情12起,公安机关本着“争取群众理解、达到化解纠纷、平息事态”的工作目的,坚决防止反复接警、举报,妥善处置涉犬警情、投诉。
二是配合社区民警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整治工作,并结合区局“三查三告知”集中统一行动,对全区养犬管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路段开展排查整治,并全面落实重点区域禁养33种烈性犬只管控宣传措施。在宣传整治工作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昆明市规范文明养犬告知书》等法律法规作为执法的法律依据,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开展犬患集中整治工作中,共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知》2219份、《昆明市规范文明养犬告知书》2451份、《文明养犬倡议书》2329份、《昆明市养犬管理宣传册》2189份、推广“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2200余人次。
三是强化联动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履职尽责,从源头上整治犬患。大力倡导市民“合法养犬、持证养犬、文明养犬”,有效遏制不文明养犬行为,维护我区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区公安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于6月17日在钻石年华广场、8月20日在玉美新城等人流量集中的公共场所开展以“依法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将集中整治与常态长效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我区养犬管理工作水平。在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文明养犬倡议书、犬绳,推广“昆明市养犬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关于养犬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文明养犬宣传横幅8条、摆放宣传展板16块、发放宣传手册900余份、宣传单1300余份、推广“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35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次。通过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市民依法、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强化宣传,增强意识。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节,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论坛、抖音等新兴媒体,采取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载体和方式,广泛发布各类信息,努力营造浓厚舆论和社会氛围,让文明养犬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东川110通过微信平台发布文明养犬宣传3期。
二是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倡导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营造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开展和加大对流浪狗、无主狗、非规范放养狗的专项整治工作和力度,加强社会宣传,获得群众理解支持,提升市民文明、规范养犬的行为意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防微杜渐抑制狗患,努力保障居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切实维护好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如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衷心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