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化城区地标建筑外观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第五届四次会议第54065号提案的答复
蔡余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美化城区地标建筑外观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规划编制情况。东川区城市总体规划于2007年编制完成,对城市形象、建筑风格和特色,进行初步定位,其编制使用年限至2020年12月。
(二)广告管理情况。目前,城区大型户外广告大部分始建于2017至2018年,年代跨度时间长,广告牌主体结构腐蚀严重,部分外表破损陈旧。
(三)美化亮化情况。在部分城市地标建筑增加夜间灯光效果,如水务局大楼、丽晶酒店等,受地区经济影响,亮化美化比率不高、形式单一,未能突出城市照明特点。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地标建筑外立面修复工作。2020年10月22日与地标建筑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对接,就如何开展地标建筑外立面修复进行研讨,区住建局予以答复2020年旧城改造结束后,向区委、区政府申请资金,统一开展地标建筑外立面修复。
(二)户外大型广告管理工作。 针对户外大型广告牌主体结构腐蚀严重,部分外表破损陈旧,区城管局与区建投公司聘请第三方规划设计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完成《昆明市东川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评审稿),计划11月13日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12月1日对东川区城区现有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梳理排查,排查重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性、示范性与限制性;2021年1月中旬对于不符合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要求,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城市风貌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
(三)美化亮化办理情况。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对部分楼宇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与自然资源局联系,将城市形象打造列入国土空间规划子目录,同步实施编制;二是修改完善《东川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健全广告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取缔影响市容环境脏、旧、破户外大型广告,建立户外广告管理长效机制;三是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打造标志性楼宇亮化照明设施达,确保100%指标完成。在城市景观大道、步行街道、公园道路等具有突出景观价值和风貌特征的重点区域,试点使用具备一定观赏性的道路照明灯具,做好背街小巷亮化工作,消除亮化死角。对集义、炎山、山脚等七个片区的背街小巷进行路灯改造,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地域特点的夜景亮化示范点。加快推进东川区六条美化亮化示范街道,分别是:古铜路、白云路、市府街、桂苑街、团结路、兴玉路。其次,计划打造六个地标性建筑亮化大楼,分别是:区委和区政府大楼、水务局大楼等临街大楼。充分展示我区的良好形象,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如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衷心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