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防震减灾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介绍
东川区防震减灾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贯彻施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全区市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订区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承担东川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办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对各成员部门的协调、管理工作;参与地震灾区重建计划的制定、实施。
3.负责拟定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的经费渠道;管理、监督政府安排的防震减灾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的使用。
4.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国家、省、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建立东川地震综合观测台站及信息系统;实施省、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5.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要求的综合管理;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组织编制地震小区划,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和防范地震次生灾害;组织开展水库地震和各类人工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
6.制订、完善、实施全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监督城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和专用救生器械;适用工具、破拆设备以及必要的储备系统;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购储、更替、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援征用体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及时作出地震震情和灾情速报。
7.宣传《防震减灾法》和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的防震减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地震、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科普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参与地震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指导本区与防震减灾有关的学会、协会的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川区防震减灾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1.法规宣传科。负责组织《防震减灾法》和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地震技术标准、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科普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审定防震减灾宣传报道。拟定局科研项目年度计划及防震减灾工作重大进展、典型事例和新成果、新技术的宣传报道。承担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等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局办公会及全局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负责全局的人事、劳资工作和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预算、结算、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的运作监督;负责公用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应急物资购储、更替、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援征用体制;负责全局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2122338
2.监测预报科。负责全区地震监测台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负责全区地震预报方案和地震短临跟踪方案的组织编制与实施;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大震现场及科学考察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次生灾害、水库地震和其他人工诱发地震的研究、监测、防范工作;指导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参与地震监测、预报技术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东川区与地震监测预报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活动。
联系电话:68166042
3.地震灾害预防科。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和监督;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全区地震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地震小区划编制、地震动参数复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参与城市建设规划的防震减灾决策工作;承担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处理工作;拟订、完善、实施《地震应急预案》;参与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的协调工作;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拟定工作。
联系电话:68166042
4.东川区地震监测预报中心。东川区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是东川区防震减灾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的各项日常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使用和管理; 负责地震监测数据的库的建立、信息收集和维护管理,做好与省市和相邻地区有关数据信息的传输交换工作;负责中长期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和地震短期监测的预测分析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服务性工作,参与地震灾情速报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8166042
办公地点:东川区市府街4号
办公联系方式:68166042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5:30
负责人:代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