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等规范性文件、措施、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发展政策,并指导执行。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昆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要求,牵头负责东川区相关工作。
(三)负责建成区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照明管理规范,制定全区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
(五)负责建成区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监督、管理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设置工作。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建筑废弃物管理规划、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六)负责拟订全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及设施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监督管理实施。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七)负责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对建成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监督、管理建成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工作。参与全区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核。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城乡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城市公园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按照规划审核程序,协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园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指导全区民办公园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建成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公园协会工作,并开展对外园林绿化科技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和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计划财务科。
(三)市政市容科。
(四)执法监督管理科。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古铜路21号
办公联系方式:0871-62123344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郭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