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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011-339293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24 09:14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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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2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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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东川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并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区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六)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东川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区级确定的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牵头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十五)指导东川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昆明市东川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安全、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公开、督查、考评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

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指导卫生健康干部培训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卫生健康专业人员资格评聘及考试工作。

财务科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

(四)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辖区卫生健康重大案件合议职责,组织开展、指导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及重点指标数据监测、统计、报送、通报等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统筹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国家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储血库、行风建设等进行管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性重大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以及区级确定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等相关工作。组织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拟订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工作。承担区中医药管理局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药医改政策。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开展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指导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中医业务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科)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全区传染病疫情的信息编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统筹协调、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区级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上级指派的卫生健康应急任务。指导协调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预警监测、信息报送、总结评估等工作。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七)防治艾滋病科

承担东川区防治艾滋病局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艾滋病防治工作政策、法规。拟订艾滋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落实。完善区域艾滋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统筹协调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评估考核、督查指导、信息编制,管理、整合全区防治艾滋病项目资源。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管理科

拟订东川基层卫生健康和妇幼健康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负责推进乡镇、社区、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妇幼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事管理、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九)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老龄健康科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拟订东川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推进全区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十)规划与健康产业发展科

组织拟订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规划。统筹推进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编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建设项目规划,指导监督卫生健康项目的实施推进。负责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入工作。组织推进东川区健康服务业工作,拟订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推进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实施。

(十一)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

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爱国卫生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牵头推进卫生城市、健康城市等创建工作。

办公地点:东川区团结路39号

办公联系方式:62121346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5:30

负责人:朱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