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5402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54023号提案的答复
农林水界、城环界、特邀界:
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东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第54023号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和视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坚决落实绿色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破“贫困、生态、交通”三大瓶颈,持续打好“生态环保持久战”,在适应经济新常态中积极作为、攻坚克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严格监察执法,为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和保障基础。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逐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的良好工作局面。首先是成立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污染减排工作的统筹协调。签订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各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其次是成立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十三五”期间东川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最后分别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领导。
(二)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对策措施。为统筹推进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区政府结合东川实际,认真研究东川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对策。2015年1月至2020年8月,区政府常务会召开会议73次,其中,研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6次(研究小江治理工作8次,研究重金属污染工作4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14次),制定了15个生态环境整改方案,研究出台了《东川区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实施对策和步骤措施。
二、建议办理情况
在收悉第54023号提案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领导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了由局长张劲毅任组长,副局长李加红、张五一、肖靖任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办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并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办件结果答复如下:
(一)组织执法学习,为生态环境执法奠定理论之基
为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东川区一方面安排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法律“六进”等专题培训,对核辐射安全、新固废法和日常监管等措施进行系统学习,做好学法用法。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环保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并将新环保法纳入全区领导干部培训日进行系统学习,邀请原市环保局法律顾问钱学飞律师专题解读新环保法,增强领导干部环保法治意识。同时还组织全区相关企业负责人举办学习新法培训班,培训人员3300多人次,通过培训,提升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确保新法得到了深入贯彻实施。
(二)广泛宣传普法,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
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月”等宣传日策划组织宣传活动,采取“多点齐动”的方式,由各部门、相关企业联合到各镇(街道)、社区、村共同开展联合宣传,通过举办大型宣传活动这一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方面的知识,组织社区、学校、企业领导及环保业务骨干培训2次。通过宣传教育,城乡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企业节能减排意识得到逐步提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一是深入开展“绿色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多绿工程”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周、环境警示教育等活动。
二是通过“东川有线电视台、东川特区报、微信”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把生态环保理念引入社会各个层次,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三是加强环保培训和宣传力度,先后针对新环保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绿色GDP与循环经济等领域开展了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意识。
(三)强化监管职能,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
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不规范、废水直排、未正常使用环保设施排放废气、随意倾倒固体废物、污染河道、河流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排查行动。2019年,从各单位抽调年轻干部,组织“环保青年突击队”,对涉重、涉矿、汽修厂、固体废物组织开展为期十天的专项排查检查,共排查16座尾矿库、12家危废经营(产废)企业、15家有色金属、贵金属等冶炼企业、18家选矿企业、9处饮用水水源地、7家“三磷”企业、13家畜禽养殖企业和10家砖瓦厂,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
二是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执法检查。201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1件,共计罚款693.7765万元。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对典型违法案件采取了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并进行了公开曝光,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提升了环保法律权威。
(四)严格日常监测,确保生态环境指标稳定达标
近年来,东川区不断强化水、空气环境监测监管工作,确保水环境和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
一是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全区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六项污染物均可达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18年的97.7%提升至2019年的100%,完成昆明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近三年来的空气质量优良率97.6%目标任务。
二是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菜园水源地、野牛水库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国家、省、市控小江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其中:国控国考小江四级站断面水质类别III类,国控省考小江姑海断面水质类别II类,市控小江入金沙江口断面水质类别III类。
(五)项目带动治理,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2020年,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力度,用于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其中,投资54600万元,用于建设小江流域东川段(支流)水污染防治项目;投资150000万元,用于建设东川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16721.9万元,用于金沙江干流岸线生态修复及小江流域绿化美化;投资10000万元,用于小江河道及面山绿化工程;投资1496万元,用于推进昆明市东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项目;投资206293万元,用于推进林业生态修复(PPP)项目。
(六)试点项目推动,认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东川区现开展的重金属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共2个,分别为:东川区小龙潭村重金属污染农用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和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各申请中央资金1000万元。其中,小龙潭村重金属污染农用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目前施工方已进场作业,完成土地平整、地面副作物清理等400亩场地清理工作,完成100亩土地翻耕工作,准备完成翻耕后开展下步种植工作。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治理示范工程已完成第一季作物种植,目前正在进行第二季玉米、大蒜的种植,已完成55.23亩严A/B/C及安空地块玉米种植地块的铺设地膜、玉米种植、灌溉、玉米幼苗开膜、喷洒除虫农药和追肥工作,完成351.88亩安A/B/C及严C部分地块大蒜种植区域的垄沟作业、大蒜种植(包括铺草)、基肥(复合肥)施撒、灌溉、喷洒除草农药工作。
三、未来东川区生态环境工作方向
今后,东川区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环保两条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和依法行政理念,加强综合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执政服务和执法监管能力。
二是加强环境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和配套措施,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是加强司法衔接。建立环境违法、涉刑案件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程序。
四是发挥监督作用。继续利用媒体、媒介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
各位委员,下一步,东川区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力抓好东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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