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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011-565573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23 09:41
名 称: 关于对东川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4084号 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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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川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4084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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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

您在东川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区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东川城市改造的提升,城区交通道路得到了较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交通工具的大幅度增长,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增长幅度较大,导致东川城区出现摩托车、电动车行驶不规范,争抢道路行驶等严重现象,经常造成事故。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城区道路基本情况。

我区城区道路呈现东高西低走势,大部分道路始建于50年代,80%的道路宽度不足6米,道路坡急弯大,路口之间距离过小,不具备设置非机动车道条件。如凯通路,作为东川城区的主干道,东西两侧的人行道设置不规范,高高低低,造成群众出行走人行道相当不方便的同时,占用了非机动车道。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动车这种轻便、快捷又便宜、使用门槛较低的新兴交通工具,在我区得到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区目前电动车达3万余辆,摩托车1万余辆,使用群体涵盖青少年、中老年及边远地区群众,大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上路行驶违法现象突出,因而产生大量扰乱交通秩序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受限于交通法律法规不健全,对两类车辆违法行为处罚较轻(如:电动车醉驾最高处罚500元,一般违法行为罚款50元)等不利因素,导致交管部门管理难度大。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交警大队结合创文交通秩序整治有力时机,持续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集中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未满1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无证驾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20191月以来,我区在顺发便民服务中心、欧金二手车便民服务中心、交警大队等地设立了3个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期间共登记落户3万余辆电动自行车。今年,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交通秩序,交警部门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分别在凯通路与石羊路交叉口、凯通路与集义街交叉口等东南西北四个主要进出城路口,设置了电动车摩托车戴头盔、靠右行的宣传提示牌,每天早中晚高峰派出警力上街宣传劝导,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头盔教育提示工作,同时加强对电动车违法驾驶人、监护人、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对电动车规范停放及进行大力整治和靠右行、戴头盔习惯养成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共开据行政警告4000余起,当场处罚800余人次,劝导提示15500人次。通过不懈努力,东川主城区电动车停放有序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靠右行、戴头盔深入人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治理整顿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驾驶员文明交通习惯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是依托城区现有道路交通条件,着力推动城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专用道和待行区建设,保障行人、非机动车有序、安全、文明出行,营造文明和谐交通秩序。二是加快智慧交通建设,设置人脸识别电子警察系统并配设电子显示屏,加大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查处、宣传、教育、曝光力度,有效减少在路口行驶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畅通有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