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川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4044号 提案的答复
杜迎玉、李祥委员:
您们在东川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觅马电动车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享单车引进服务始于2018年底,由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引进,昆明市东川区伯乐觅马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目前投入市场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约800辆。该项目的入驻,最大的特点是通过互联网,实现无桩运营,随借随还,非常符合国家提出的低碳环保理念,解决了城市道路通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群众提供了很好的出行方便。但由此引发的乱停乱放、未满1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超员超载、醉酒驾驶、乱穿乱行等一系列交通问题,屡见不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区公安局交警部门针对共享单车交通安全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严厉查处共享单车交通违法,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共享单车的管理。
一是建立警企协作机制。主动与运营公司建立警企协作机制,建立微信群和联系方式,共享车辆运营情况和违法信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分析突出交通问题,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二是建立违法通报制度。在加强警企合作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对共享单车驾驶人拒不接受处理、不在现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形向公司进行通报,并督促公司及时发送短信,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当事人,催促当事人及时处理违法行为,提高交通违法处置率。
三是督促公司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针对客户扫码取车这一特点,要求企业设置“防护墙”,限制未成年人使用,增加保证金额度、加设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示警示等措施,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提高平台准入标准和安全使用率。
四是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求一线执勤警力,加大路面巡查检查密度,加强对共享单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对共享单车集中停放的区域、醉酒驾驶共享单车等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录入违法信息,汇报查处情况,督促违法人及时消除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严查其他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交管部门将持续不断深入学校、企业、社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呼吁广大市民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
截至目前,共查获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600余人次,其中,醉酒驾驶60余起,超员120余起、未满16岁驾驶电动车110余起,乱停乱放400余辆次。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检查密度,加强对共享单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