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川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4035号 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东川区基层委:
您们在东川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东川城区噪音污染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在群众生活方式、居住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同时,我区城市环境噪音污染也有所显现,给市民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息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切实解决城区噪声扰民问题,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宜居环境,区公安局本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结合“创文”工作、“三查三告知”集中统一行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及中高考期间开展的“禁噪”等工作,联合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局东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在整治城区噪声污染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城区内主要商业街区、农贸市场设置音响设备、搭台表演等方式进行促销活动;流动小商贩携高音喇叭等方式进行沿街吆喝、招揽顾客;KTV、酒吧、烧烤摊、广场舞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夜间超时营业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噪音困扰;二是部分驾驶员产生的交通运输噪音;三是部分建筑工地选择在夏季晚上作业产生的建筑施工噪音。
为切实解决东川城区的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问题,区公安局联合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局东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压实责任,共同治理各类噪声污染,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我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宜居环境。
(一)制定相应的环境噪声控制规划、加强我区声环境质量管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为了能够有效的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声环境质量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环境噪声控制规划、加强城镇声环境质量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东川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云南金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编制完成了《昆明市东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报告》,并于2019年6月30日获得了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批复,批复号为东政办发[2019]60号。标志着我区噪音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噪声扰民信访受理等各类“涉声”类工作将有法可依,为我区今后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声源监督管理、环境执法和改善声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报告的出台对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根据《昆明市东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报告》将东川区划分为以下四个声功能区:
1.玉美新城、金水花园、九寰森林、瑞源棕榈泉等住宅小区和部分行政办公区域、森林公园、大白河流域区域、待开发的住宅建设用地及村庄区域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为Ⅰ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执行昼间≦55(dB),夜间≦45(dB)。
2.将东川城区范围除去划入Ⅰ、Ⅲ类声功能的部分全部列为Ⅱ类声环境功能区,该区域为商业金融、居住、工业混杂的区域。噪声限值执行昼间≦60(dB),夜间≦50(dB);
3.Ⅲ类声功能区分别为四方地工业园区、碧谷工业园区。该区域以物流、工业为主的区域,噪声限值执行昼间≦65(dB),夜间≦55(dB)。
4.Ⅳ类声功能区主要为城市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部分执行4a类标准,铁路场站的部分执行4b类标准,4a类区域噪声限值执行昼间≦70(dB),夜间≦55(dB)。本次纳入4a类的高速公路1条,城市主干道10条、城市支次干道23条、铁路1条、交通场站4个。桥北、科教组团内部分主、次干道道路正在规划建设中,建设完成的城市主、次干道,交通场站纳入4a类区域。
(二)多部门联动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履职尽责,从源头上整治各类噪声污染,打破单打独斗的的不利局面,共同整治东川城区的噪声污染问题。
1.区公安局和市生态局东川分局建立“24小时联动机制”。市生态局东川分局安排专业测试噪音技术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随时配合区公安局到达现场开展噪音测试工作。主城区新村、碧谷、达贝派出所一旦有接报涉及社会生活噪音警情、坚决做到及时出警,并联系市生态局东川分局值班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开展噪音测试工作,完成噪音污染的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最后由民警根据现场测试结果对其进行处罚。
2.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由区公安局牵头,市生态局东川分局派有资质的环境监测人员协同配合开展工作,并出具专业的噪音技术检测报告。于每晚21点至凌晨2点对露天广场舞、烧烤摊、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尤其是对群众投诉强烈、夜间超时营业以及噪声污染严重的经营性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并现场告知经营者:一是在营业期间有效控制音量,不得大音量营业;二是经营时尽量关闭大门,减少音量向外扩散;三是营业期间不得超时、不得出现噪音扰民情况,一旦有人举报,区公安局将随即进行查处、绝不姑息。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公安机关共接到噪声扰民投诉电话和信访投诉255起,案件办理率100%,其中涉及社会生活类噪声案件249起,建筑施工噪音案件5起,交通运输噪音案件8起。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环境保护部门共接到噪声投诉案件31起,案件办理率100%,妥善处理了各类环境噪声扰民的案(事)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工作环境。
3.区公安局与市生态局东川分局定期不定期(每周不少于1次)对城区的KTV、酒吧、烧烤摊、广场舞等社会生活噪音进行现场测试。对噪音超标的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可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一年内连续两次以上因噪音扰民被给予处罚的,区公安局将发建议函给工商、文化主体责任部门,建议吊销其相关证照。
4.中高考期间,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区属相关部门召集城区酒吧负责人召开“高考禁噪”工作动员部署会。城区22家酒吧负责人参会,中高考期间要求酒吧暂停营业,至中高考结束后方可恢复营业。对广场舞、街头文艺表演、商业场所、夜间烧烤摊等噪音扰民的重点场所采取劝导、教育的方式,要求其不得大声喧哗,尽量降低噪声分贝值避免噪声扰民。在各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商业门店外设置的音响设备给予拆除,对小商贩携高音喇叭或手持扩音器等方法进行吆喝、招揽顾客的予以收缴。对搭台表演文娱活动、及广场演出等进行严格审批,并跟踪监管。期间共宣传、劝导及整治广场舞98处、商铺外用喇叭72处、酒吧21处,受教育群众850余人。
5.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网红桥”飙车噪音扰民等问题,治安大队巡特警结合辖区治安现状以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2时为重点查处时段,以城区主要干道、人员密集场所、商业区、交通运输噪音警情高发区为重点巡逻区域,始终保持对飙车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常态化开展夜间巡逻防控工作。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以来,治安大队巡特警“夜巡”共出动警力1600余人次,出动防暴车、警用摩托1300余辆次,盘查人员8500余人次,检查酒吧1300余家次,盘查电动车、摩托车6500余辆次,检查车辆3500余辆次,其中4人因飙车被依法行政拘留。通过常态化夜间巡逻,起到了震慑效果,有效的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6.针对夏季建筑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一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区内的7家施工单位实施严格监管,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音监测,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的巡查力度,严格要求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期间对城区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时间进行适当约束,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并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昼间70dB/夜间55dB的标准执行。二是在每年中高考期间下发停工令停止施工,为广大参加中高考的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和考试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噪声污染防治是一项重要而又持久的工作,为切实加强东川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和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护人民身心健康,我局将持续开展防治工作。
(一)提高站位、履职尽责。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要高度重视噪音整治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做到真抓实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严格执法、履职尽责,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查处力度,全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改善我区噪音污染问题。
(二)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加强对噪声污染源的控制,对居民区内的餐饮、娱乐、超市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业以及在Ⅰ、Ⅱ类区范围内新建的项目,相关部门应严格审批,避免在文教、居住集中区建立噪声污染源。另外,环境保护部门还需加强监管,严格实施《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噪声达标区,在城市噪音管理重点区域或噪声敏感区(学校、办公区、住宅集中区)设立禁鸣标识牌或噪声显示牌。
(三)联动执法、齐抓共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东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报告》等相关规定,区公安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局东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频率及治理力度,建立综合管理长效机制,齐抓共管、共同整治城区噪音污染问题。并建立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执法机制,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良性循环。
(四)强化宣传、增强意识。一是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推送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媒体载体为宣传手段营造噪声污染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向全区经营者及广大市民进行广泛的宣传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性、防治及应遵守的法律责任;并向市民发放《降低噪声污染告之书》增强企业和商家的依法经营意识、文明从业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抓好治理商业噪声污染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鼓励投诉、健全机构。一是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噪音污染行为,提高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二是健全噪声投诉热线与监督处理机构,昆明市生态局东川分局噪声投诉电话为62122388,现有专人负责接听来电和接待来访人员,也可以可直接拨打110进行投诉。监管管理部门将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并对被查处的案件进行集中曝光,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