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忠仁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东川区城南新湿地公园野生鸟类保护力度的建议》提案,已交由林业草原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忠仁委员提案里的东川区城南新湿地公园具体名称为东川区生态泄洪公园,于2018年3月15日开工,至2019年1月29日按照合同内容完成工程项目初验,2019年9月1日完成初验所有提出整改的问题并向市民开放。为东川区人民增加了一个休闲游憩场所,由于公园内水域面积较大,水体富含多种营养物质,在水中繁殖了各种植物和大量的小鱼小虾,为不同种类的鸟类提供了比较理想的栖息环境和较为丰富的食物。因此,吸引了品种丰富的鸟类来安家落户。由于每天入园的人员多而杂,且素质高低不等,偶有钓鱼摸虾,捕杀鸟类的情形发生,这样势必破坏生态平衡,造成人与自然不能和谐相处的结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认真谋划,安排部署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东川区鸟类及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先后拟定并印发了《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的通知》(东林发〔2020〕67号)、《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鸟类保护的通知》(东林发〔2020〕114号)、《东川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细则》,并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公安局下发了《关于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东检联发〔2020〕1号),确保了鸟类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一是鉴于疫情期间,不宜开展密集型户外宣传活动,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转发到各乡镇、各国营林场;二是因地制宜制作并安装野生动物保护不锈钢宣传牌10块(其中,湿地公园4块,区生态泄洪公园2块,红土地2块,箐口1块,阿旺1块),在公路沿线刷写户外宣传标语10条2000平米;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2次,发放《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昆明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手册》等相关宣传资料7000余份。
(三)加大野外监测巡护力度
针对湿地公园、小江沿线等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聘用了野生动物监测员3名,由野生动物监测员对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一是重点观察野生动物行为和种群动态。如发现行为异常、形态异常、活动异常、种群数量异常波动及非正常死亡等情况,及时上报区林业草原局,由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将相关情况通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二是观察是否有乱捕滥猎等违法行为,若发现相关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区林业草原局或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三是充分利用护林员队伍,对辖区内鸟类等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集中分布区、主要迁徙通道沿线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清除非法猎捕工具和设施,严防投毒、布设鸟网等乱捕滥猎候鸟等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四)深入开展打击辖区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东川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今年以来共出动警力1385余人次,出动车辆211台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0次,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1267次(包含电话回访)、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3次、检查农贸市场58次、清查文玩、花鸟市场2次、检查餐饮场所18次。对2018年至2019年查获的非法经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进行复查。同时,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立野生动物刑事案件5起,破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查处林政案件31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157只,死体9只,收缴野生动物产品451件,救助野生动物22只。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提高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二是针对湿地公园、小江沿线等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进一步加大巡查监测防控力度,同时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三是联合东川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东川区林政稽查大队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乱捕滥猎、张网捕鸟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群防群治,招募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如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