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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1-21 09:00
名 称: 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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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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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3号提案的答复

兰勇、段春燕委员:

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无障碍设施是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尤为重要。目前,我区的无障碍设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此项工作起步较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数量和水平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同国内发达地区和城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办理情况

1、对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要求按规范、条例建设无障碍设施。目前我单位组织实施的东川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括落雪大院、腊利大院、上大院、中大院、下大院、古铜路粮食局小区等6个小区,共新建或计划新建无障碍设施18处。

2、东川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正处于运营移交期,下一步将有项目公司运行维护10年。在运营期内,要求项目公司对运营范围内的道路进行摸底排查,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受到损坏的,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完善。对不符合行人出行习惯、铺设不合理的盲道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断崖路、断头路等安装防护栏、设立醒目标识标牌。项目正式进入运营期后,将向社会公布监督服务电话,方便服务群众。

3、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盲道的管理。一是交警大队结合创卫”“创文活动,对城区主要干道私占人行道的行为,采取上门劝导,耐心的批评教育,并现场进行清移;二是对违规停放、占用人行道的车辆,当场要求车辆驾驶人立即将车驶离,对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民警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车辆拖移,并通知车主及时处理;三是针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无人管理使用的僵尸车,进行拖移;四是完成市府街、桂苑街、团结路、白云街、金水街、东海路、石羊路、白云街南段、金水街、金沙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的施划,车辆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对存在占用人行道违规停放汽车及摩托车现象,实行零容忍打击力度。

4、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过程中,禁止申请单位、申请人占用盲道。在日常巡查时,加强对城区内占用盲道停放车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堆放物料等行为的监管力度。针对占用盲道经营、堆物堆料的,立即责令商家整改,确保盲道畅通。2020年,清理流动摊点占用盲道经营1960余起。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对没有或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要求的不予进行竣工备案。

2、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整治重点。针对乱停乱放这一顽疾,坚持见违必究、纠违必严、处罚必重,对重点车辆、重点区域违法行为突出等问题,坚持天天整、反复整、整必果,通过拍照贴单、拖移扣留等常规措施和超常手段,向社会释放依法严管的强烈信号,各警务责任区以从重点路段、突出问题抓起,重点整治严管街、学校周边道路、农贸市场等区域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加强分析研判,随时掌握路况,集中警力开展整顿治理。

3、加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工作。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对占用盲道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加大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

4、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出行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盲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氛围。

    如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衷心感谢您(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