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昆明市东川区政协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54120号提案的答复
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昆明市
东川区政协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5412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东川区委:
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东川主城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川区现有中小学70所(含民办学校和校点),其中中学12所,小学58所,城区中小学7所。多年来,城区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政府相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也是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截止2020年10月15日。东川区共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21户,其中小商店72户,小餐馆23户,饮品店10户,小便利店(玩具、文具29户),均持有《营业执照》、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156人持有效健康合格证。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为全面净化和规范东川区校园及周边秩序,坚决治理全区校园及周边各类突出问题形成常抓常管的长效工作机制,给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结合东川实际,东川区食安办制定了《东川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成立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镇长组成的东川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治理方式、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及各成员单位(区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了治理工作机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今年以来,共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142户次,限期整改21户,现场销毁过期食品12个品种。100余袋、共35.5公斤。外包装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5个品种。20瓶15.5公斤。食品安全约谈食品批发经营户3户,对校园周边各食品经营单位下发“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责任”告知书100余份,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流通环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必须履行如下责任:
1、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从事食品经营,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3、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进货票据台账,食品进货票据必须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6、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必须有标签。标签内容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7、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必须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食品经营者对行政执法机关经监测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清查,及时撤柜;消费者如发现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可凭购货凭证要求退、换货,食品经营者应无条件执行,不得无理拖延和故意拒绝。
9、食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
10、四月十日前开展自检自查,对所销售“五毛食品”,“一元食品”存在采购时索票索证不全,台账记录不完善,食品包装粗糙。食品标签字迹小难以辨认等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
(二)开展校园安全守护行动宣传
7月底至8月初,为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2020年4月24日至4月29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东川区明月中学活动。一是于4月24日组织部分学生有序在阶梯教室就坐,工作人员向学生发放“关注食品安全,守护身体健康”的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发放完毕后由明月中学老师组织学生现场进行学习。二是为了满足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一个都不能少的需要,创新新的宣传方式,发挥学校广播站功能,利用学校广播向明月中学两千余名学生宣传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十条建议。三是在学校操场悬挂“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的宣传横幅,利用课间操时间向学生进行宣传,并利用课间操时间向学生发放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最大限度保证向每个学生宣传到位。
(三)多部门联合行动共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良好环境
2020年5月至9月期间,区属相关部门按照区食安办的要求,开展了多次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
5月12日至13日,由区教体局牵头,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对城区中小学校园周边进行了联合整治,整治重点是学校门口摊贩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设点、学校周围商店售卖“三无”食品、学校周围商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及违禁物品等。本次联合整治出动执法人员共22人次,先后对东川一小、东川二小、东川三小、东川四小、东川一中、东川二中、明月中学等学校周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治,清理了35起(次)“三无”食品流动摊贩摆摊点,消除16起(次)油炸食品占道经营点,发现1起无证销售卷烟户。
为保证高考、小考、中考、期末考等一系列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7月1日至8月5日期间,区教育体育局抽查了18所中小学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重点对城区学校及周边食堂管理进行了检查。7月1日至8日期间,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育体育局、区城管局一道对东川一中、明月中学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整治,整治重点是学校食堂食品有效期的查验、食堂常规管理,学校门口摊贩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摆摊,学校周围商店售卖“三无”食品,学校周围餐饮店的管理及有无过期食品等。通过联合整治,没收了过期食品和调料,净化了相应及周边饮食环境,保证了东川高考平安度过。
7月底至8月初,区食安办向全区各乡镇、学校共发放了近900册《食品安全常识读本》,要求对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广泛宣传和认真学习,并真正见实效。
8月底至9月中旬,省市又相继开展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和“7个专项”的活动,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自5月12日至13日区属5个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联合整治以后,区城管局加大了日常管理,城区每所学校都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对城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化和经常化。
通过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城区学校周边摊贩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设点、学校周边售卖“三无”食品等乱象得到了遏制,整治效果突出。
专项检查中,各部门积极探索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共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新问题,并针对学校周边经营户和小摊贩特点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共同营造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流动摊贩监管情况
关于重视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根据职责职能,抓队伍、强作风、树形象,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性舆论氛围。积极宣传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征求意见或“问计于民”等方式,寻求城市管理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方案。同时,不断开辟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阵营”,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二是全面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和占道经营清理
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为做好我区城市市容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积极参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组织的联合执法,加强占道经营、“七小”行业、学校周边等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检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与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单位和商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督促各单位和商店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另外将严管严控与繁荣市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疏堵结合”的方式,在不影响交通通行和市容环境的前提下,设立临时流动摊点摆放点,以解决摊贩的需求,缓解占道经营的问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加大校园周边巡察力度,采取巡查、守点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分中队、分片区、分时段进行管理,在重点地段及学校周边安排专人守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取缔。并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对违规占道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执法时遵循“一次教育、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原则,坚决整治好临街商铺外延经营工作,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
三是认真处理市民投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和信访件,工作中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实做好服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开展好食品安全相关活动。
(二)按照区属各部门职责认真长期地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有必要时及时开展多部门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整治。
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大计,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明星工程,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按照《东川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经常抓抓经常,加强协作联动、沟通配合,形成强大政治合力,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校园及周边环境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支持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在此,感谢民盟东川区委李雪冬委员对东川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及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关心表示感谢!相信通过多方的努力,东川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会越来越规范。如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