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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011-336225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12 16:34
名 称: 东川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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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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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2011年—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东川区2020年度气候趋势预测、东川区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等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东川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58个,受威胁群众8726户、45827人,潜在经济损失28.93亿元。按类型分:滑坡153处、泥石流76处、崩塌19处、塌陷10处;按潜在威胁人口分:特大型9个(铜都街道3个、碧谷街道2个、阿旺镇1个、因民镇3个),大型15个(铜都街道1个、汤丹镇1个、乌龙镇3个、因民镇10个),中型91个,小型143个。需采取工程治理59个,搬迁避让82个,仅群测群防监测点的117个。

东川区各类地质灾害数量饼状图

(二)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东川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要求,始终贯彻落实“三为主”方针和坚持“四结合”的原则,以建立健全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救援四大体系为核心,以“四项制度、三项措施”为重点,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各项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东川地质环境脆弱,极端气候突发多变,隐患规模大、分布广、历史欠账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治理难度较大,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和艰巨。

2019年度由于东川区降雨增加,全区地质灾害加剧发育,至2020年初新增地质隐患点6个,其中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小型3个,由于易地搬迁,2020年初核查取消地质灾害隐患点17个,其中6个中型,11个小型。

2020年初,东川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减变化情况见附件1

二、2020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2020年气候趋势预测

1.降水量趋势预测

预计东川区2020年年降水量在60070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属正常至偏少。

1月—4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气温偏高,春季干旱较常年偏重。

5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正常至略少,雨季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始,与常年相比为正常至偏晚,雨季开始前的春末夏初干旱较常年偏重。

主汛期(68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正常至偏少,汛期局部地区有洪涝灾害发生。

9月—11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正常至偏少,预计东川区会出现5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于10月中旬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

2.气温趋势预测

预计东川区2020年年平均气温为22.0℃左右,较常年同期属偏高,较2019年略低。

冬春季冷暖变化幅度大,暖冬背景下阶段性低温天气明显。

3.2020年年景预测

根据以上预测结果,2020年东川区年降水总量较常年正常至偏少,气温偏高;雨季开始期正常至偏晚,春季、初夏干旱较常年偏重;主汛期降水较常年属正常至偏少,气温偏高。2020年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欠的年景。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今年降雨量趋势,结合近年来极端天气变化情况,预测本年度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

根据地质灾害类型,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情况等综合分析,预测地质灾害活动区域主要在北部片区,该片区由于采矿活动频繁,地质环境脆弱,易发生地质灾害,是东川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其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为滑坡、泥石流和崩塌。

三、2020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和分布情况

(一)地质灾害风险区

根据昆明市地质灾害风险划分,结合东川区1:50000地质灾害核查和20172019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实际情况,东川区大白河流域及小江流域沿岸、深沟河流域、块河流域、大桥河流域、乌龙河流域、黄水箐流域、落雪沟流域、红山沟流域、大水沟流域和阿旺集镇周边、铜都街道集镇周边、乌龙集镇周边等区域列为极高度风险区域,属重点防范区域。因民矿区、落雪矿区、汤丹矿区、滥泥坪矿区、东功高速、龙东格公路、东倘公路、沿江公路、拖布卡至树桔公路和通村、组公路沿线为人类工程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2020年东川区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58个,基本分布情况如下:

1.铜都街道31个。其中特大型3个、大型1个、中型12个、小型15个;滑坡19个、崩塌1个、泥石流11个;需采取搬迁避让6个、工程治理4个,仅需群测群防监测措施21个。具体见附件21

2.碧谷街道22个。其中特大型2个、中型5个、小型15个;滑坡14个、崩塌1个、泥石流7个;需采取搬迁避让1个、工程治理4个,仅群测群防监测措施17个。具体见附件22

3.汤丹镇34个。其中大型1个、中型16个、小型17个;滑坡15个、崩塌3个、泥石流12个、地面塌陷4个;需采取搬迁避让8个、工程治理11个,仅需群测群防监测措施15个。具体见附件23

4.阿旺镇31个。其中特大型1个、中型16个、小型14个;滑坡25个、泥石流6个;需采取搬迁避让10个、工程治理4个,仅需群测群防监测措施17个。具体见附件24

5.因民镇35个。其中特大型3个、大型10个,中型10个、小型12个;滑坡14个、崩塌6个、泥石流12个、地面塌陷3个;需采取搬迁避让13个、工程治理8个,仅需群测群防监测措施14个。具体见附件25

6.乌龙镇46个。其中大型3个、中型21个、小型22个;滑坡32个、崩塌3个、泥石流11个;需采取搬迁避让16个、工程治理11个,仅需群测群防监测措施19个,其中跑马村半山小组泥石流应将工程治理与搬迁措施相结合。具体见附件26

7.拖布卡镇25个。其中中型8个、小型17个;滑坡11个、崩塌4个、泥石流8个、地面塌陷2个;需采取搬迁避让10个、工程治理3个,仅需群测群防监测措施12个。具体见附件27

8.红土地镇28个。其中中型3个、小型25个;滑坡22个、泥石流6个;需采取搬迁避让12个、工程治理14个,仅需群测群防监测措施2个。具体见附件28

9.舍块乡6个。其中小型6个;滑坡、塌陷、崩塌各1个、泥石流3个;需采取搬迁避让6个。具体见附件29

(三)重点防范期

每年汛期(510月)是东川区地质灾害多发期、重点防范期,强降雨及点暴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各乡镇人民政府、铜都街道办事处、碧谷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随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十项制度,确保安全渡过重点防汛期,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街道)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人员到位和经费到位。要构建领导重点挂钩责任机制,挂钩领导要定期研究、检查、落实防灾措施。区级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班子成员重点挂钩特大型隐患点,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重点挂钩大型以上隐患点,其他班子成员重点挂钩中、小型隐患点,村、组集体领导班子要实行包点挂户负责制,做到不缺位、不失守、不漏(户)人。

(二)建立健全防治体系,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各项制度。以建立健全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救援四大体系为核心,以“四项制度、三项措施”(即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层层负责制度,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为重点,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监测员管理制度、‘两卡一书’发放制度、巡查监测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宣传培训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经费补助制度”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夯实东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三)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加大抢险救援力量建设,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2次综合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并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灾害发生时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四)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区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及时掌握气候异常变化情况,尤其注意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短时集中降雨天气,做好气象、雨量监测预警,并向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和隐患点负责人、监测员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采取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避让成功率。

(五)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矿山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到位。各矿山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要从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环评等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调查处理,严格管理相关证照,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责任和各项防灾措施,确保矿山安全环保。

(六)积极推进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地灾危险性评估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落实好工程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地灾工程同时进行)。对不按规定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不履行“三同时”制度的,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因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要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不因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加强对农村及城镇居民建房的指导,防止将房屋建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七)做好项目申报、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十三五”规划项目清单和《地质灾害防治十年规划》,在重点突出大型以上项目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中、小型和搬迁避让项目申报力度,积极协调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及时消除隐患和把危险区域群众搬迁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财政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必要的防治经费到位。

(八)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督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防灾责任和措施,确保防治工作万无一失。要组织协调好各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街道)的年中和年终考核工作,向区考核委提交考核成果作为全区行政目标考核成果应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对因工作不力或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