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10.20)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整治进度较慢的问题(市级清单第五十八项) 问题:昆明市未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要求进行清理整顿。截至督察时,完成总任务量的比例较低,整治进度较慢。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691座,截至2017年9月30日,改造升级351座,仅启动改造升级156座,完成改造97座,完成总务任量的27.64%;整合重组矿山127座,启动整合重组43座,完成总务任量的33.86%,整合后矿山减少33座、占应减少矿山总任务量的41.78%;淘汰关闭矿山179座,完成淘汰关闭116座,完成总任务量的64.80%;实际减少矿山178座,完成应减少矿山总任务量的69%。 |
整改目标 | 通过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和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底,将全区67座矿山减少到39座,矿山总数减少28座,实现矿山数量减少41.79%的目标。 |
整改措施 | 措施1:组织对全区非煤矿山进行核查,修改完善转型升级方案,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措施2: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和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的目标要求,通过“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彻底改变非煤矿山“散、弱、小”状况,提高全市矿山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度,实现科学发展。 措施3:认真执行《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复垦,真正做到“边开采、边恢复、边复垦”,切实有效保护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东川区人民政府分别制定出台《昆明市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东政办发〔2015〕113号)、《昆明市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东政办发〔2015〕135号)等配套文件,以及《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6〕63号)、《昆明市东川区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体方案》(东政发〔2018〕107号)、《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局部调整方案》等系列工作文件,统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通过改造升级、整合重组和淘汰关闭,现已完成26座整合重组矿山签订整合协议,整合为13座矿山;完成16座矿山淘汰关闭,减少数量为29座。东川区矿山总数由67座下降为38座,达到转型升级目标。 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结合东川区实际情况和监管工作措施,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复垦,真正做到“边开采、边恢复、边复垦”,切实有效保护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人:东川区人民政府区长陈江 联系人:杨靖宇,62125500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应急管理局或邮箱yjgljfmksk@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东川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靖宇,62125500。 |
公示单位: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