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010-323590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20 15:03
名 称: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10.20)
文号: 关键字: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10.20)

发布时间:2020-10-20 15:03
字号:[ ]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整治进度较慢的问题(市级清单第五十八项)

问题:昆明市未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要求进行清理整顿。截至督察时,完成总任务量的比例较低,整治进度较慢。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691座,截至2017930日,改造升级351座,仅启动改造升级156座,完成改造97座,完成总务任量的27.64%;整合重组矿山127座,启动整合重组43座,完成总务任量的33.86%,整合后矿山减少33座、占应减少矿山总任务量的41.78%;淘汰关闭矿山179座,完成淘汰关闭116座,完成总任务量的64.80%;实际减少矿山178座,完成应减少矿山总任务量的69%。

整改目标

通过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和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底,将全区67座矿山减少到39座,矿山总数减少28座,实现矿山数量减少41.79%的目标。

整改措施

措施1:组织对全区非煤矿山进行核查,修改完善转型升级方案,加快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措施2: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和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的目标要求,通过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彻底改变非煤矿山散、弱、小状况,提高全市矿山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度,实现科学发展。

措施3:认真执行《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复垦,真正做到边开采、边恢复、边复垦,切实有效保护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东川区人民政府分别制定出台《昆明市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东政办发〔2015113号)、《昆明市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东政办发〔2015135号)等配套文件,以及《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663号)、《昆明市东川区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体方案》(东政发〔2018107号)、《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局部调整方案》等系列工作文件,统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通过改造升级、整合重组和淘汰关闭,现已完成26座整合重组矿山签订整合协议,整合为13座矿山;完成16座矿山淘汰关闭,减少数量为29座。东川区矿山总数由67座下降为38座,达到转型升级目标。

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结合东川区实际情况和监管工作措施,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复垦,真正做到边开采、边恢复、边复垦,切实有效保护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人:东川区人民政府区长陈江

联系人:杨靖宇,62125500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应急管理局或邮箱yjgljfmksk@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东川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靖宇,62125500

公示单位: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