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防渗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附件3: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尾矿库防渗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
整改目标 | 通过开展尾矿库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尾矿库建设管理,进一步降低各类尾矿库风险隐患,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构筑环境安全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
整改措施 | 根据《东川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所涉及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处治违法行为,完善管理机制,做好尾矿库防渗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督促企业按照建设管理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依照环保相关要求完善截洪沟建设,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尾矿库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制定“一库一策”。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赵晶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748427976@qq.com;联系人:李沛奕;联系电话:62122388。 |
公示单位: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4: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第2019-7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东川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已按要求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东川反馈的涉及东川区问题措施清单》第7项内容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尾矿库防渗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尾矿库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尾矿库建设管理,进一步降低各类尾矿库风险隐患,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构筑环境安全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整改措施
1、针对未进行底部或边坡防渗的11个尾矿库,按照国家对尾矿库环境管理的要求,督促企业按照建设管理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依照环保相关要求完善截洪沟建设,引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学习,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完善防渗漏、防泄漏、防事故风险防控措施。
2、针对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汤丹铜矿尾矿库和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两处尾矿废水直排小江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同时,督促企业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尾矿废水达标排放的监管机制和配套设施。
3、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开展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结合现阶段开展的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工作,按照“边查边治”原则,督促企业编制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建立健全尾矿库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管理。
4、要求企业对尾矿库实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一库一策”整改措施。
四、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截至2020年10月,10家尾矿库(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汤丹尾矿库、云南金沙矿业有限公司滥泥坪公司尾矿库、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昆明老来红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昆明合美达工贸有限公司二二二尾矿库、昆明骏明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昆明炉棚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昆明将军水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昆明合美达工贸有限公司竹山湿法厂尾矿库、昆明琼瑞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均已完成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并完善截洪沟,1家尾矿库(昆明利南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不用建设监测井。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汤丹铜矿尾矿库已经闭库,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已接入东川区在线监测系统。东川区辖区内所有尾矿库已编制完成“一库一策”(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尾矿库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尾矿库风险评估报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已建立《东川区防治尾矿污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昆生环东【2019】27号)。
五、自查自验情况
未进行底部或边坡防渗的11个尾矿库已按照建设管理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依照环保相关要求完善截洪沟建设。东川区辖区内尾矿库均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一库一策”,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汤丹铜矿尾矿库已经闭库,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已接入东川区在线监测系统。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已建立《东川区防治尾矿污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昆生环东【2019】27号)。
六、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10月19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在昆明信息港上公开了昆明市东川区尾矿库防渗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下步工作计划
东川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下一步,我们以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尾矿库环境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沛奕,62122388)
附件6:
自 查 自 验 表
自查自验单位:东川区人民政府 主要领导签字: 验收日期:2020年10月19日
环境问题 | 尾矿库防渗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 问题类型 | “定期整改类” | ||||||||
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 是□ 否□ | 编制单位 | 审核单位 | ||||||||
整改目标计划 | 通过开展尾矿库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尾矿库建设管理,进一步降低各类尾矿库风险隐患,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构筑环境安全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 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整改措施 | |||||||||||
措施1:针对未进行底部或边坡防渗的11个尾矿库,按照国家对尾矿库环境管理的要求,督促企业按照建设管理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依照环保相关要求完善截洪沟建设,引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学习,完善防渗漏、防泄漏、防事故风险防控措施。 | 责任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 整改时限 | 2019年12月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措施2:针对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汤丹铜矿尾矿库和昆明市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黄水箐尾矿库两处尾矿废水直排小江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同时,督促企业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尾矿废水达标排放的监管机制和配套设施。 | 责任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 整改时限 | 2019年9月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措施3: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开展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结合现阶段开展的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工作,按照“边查边治”原则,督促企业编制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建立健全尾矿库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管理。 | 责任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 整改时限 | 2019年9月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措施4:要求企业对尾矿库实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一库一策”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 整改时限 | 2019年9月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办理情况 | ||||||||
责任追究情况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办理情况 | ||||||||
信息公开 | 是√ 否□ | 信息公开 网站名称 | 昆明信息港 | 网址链接 | http://www.kmdc.gov.cn/c/2020-10-19/4988408.shtml | ||||||
群众满意 度调查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调查情况 | ||||||||
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
附件7:
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或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2017-7项问题申请市级验收的请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东川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东川反馈的涉及东川区问题措施清单》的要求,我分局承担的第2019-7项内容(反馈问题是尾矿库防渗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在市级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已完成了整改,通过了自查自验。现申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市级验收。
当否,请示。
附件:
1.《情况报告》
2.《自查自验表》
3.支撑台账资料
东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沛奕,6212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