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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008-313892 主题分类: 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18 16:59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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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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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隶属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的一个基层单位,现有职工1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共设置了办公室、财务室。2019年独立核算单位一个,机构增减没有变动。东川区水产站加挂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两块牌子,属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由东川区编制部门核实编制5人,实有人数1人,现有工勤人员1人(高级工1人);离退休5人

(二)部门职能。

1.负责全区水产养殖管理技术推广、培训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加强养殖户的养殖管理技术指导,提高科学化养殖水平;

2.负责全区渔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与试验示范;

3.负责全区渔业增殖放流工作;

4.负责全区渔业行政执法及监管工作;

5.负责全区水上渔用交通工具的监管工作;

6.负责全区渔业污染事件、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7.负责全区鱼药、鱼饲料等渔用物资及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为生产管理过程和市场消费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8.负责全区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抽检及送检工作;

9.负责全区天然水域及水生野生动物的养护及监管工作;

10.负责出(入)东川水生动物的检疫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渔业生产情况:

2019年,全区渔业经济目标任务为:水产品总产量145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2000万元。

实际完成情况为:全区渔业养殖面积为2101亩,水产品总产量预估达1487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 2094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 103 %和 105 %。

2.为加快东川渔政执法大队养殖结构的调整,对名、特、优、新品种进行引种试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结合东川自然优势,引进大闸蟹、鲑鳟鱼、观赏鱼等新品种进行养殖,今年,启动建设鲑鳟鱼类繁育基地项目一个,完成建设大闸蟹养殖基地一个;2019年,东川区水产站结合生产实际,充分利用东川气候资源和水源条件,在铜都街道、乌龙镇、阿旺镇、汤丹镇、拖布卡、红土地镇实施稻田养鱼项目,将水产养殖与种植业有机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和改善稻鱼共生互利、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生态系统,实现“稻田养鱼鱼养稻,稻谷增产鱼丰收”,进一步提高稻田生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东川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级渔业部门的支持下,2019年稻田养鱼项目,计划实施稻田养鱼1300亩,实际实施完成稻田养鱼面积为1334亩,其中:铜都街道280亩,乌龙镇800亩,其他乡镇254亩。全区稻花鱼养殖喜获成功,稻田养鱼使粮食种植与水产养殖有机结合,达到进一步调整东川种植、水产养殖结构;在提高粮食和水产品质量前提下,粮食不减产,提升了粮食和水产品的商品价值;稻田养鱼示范基地的建立有利于提高企业及农民的种养殖水平,为东川市场和消费者提供生态安全的稻米和水产品,同时辐射带动周边村组、老百姓进行稻田养鱼,适当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

3.加强渔业技术指导,提高全区科学养殖水平。

根据东川的气候特点,进入夏季以后,气温逐步升高,特别是每年的4—7月,属鱼类发病高峰期,为有效控制鱼病的发生,在技术指导方面重点给养殖户讲授养殖技术,鱼苗鱼种的投放,饲料投喂,鱼病防治,鱼药的使用方法,精养高产技术等给予详细的讲解和指导,为提高渔业产量和控制鱼病的发生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进入雨季以来,东川区水产站的技术人员严格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深入基层,提醒和督促渔业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做好防灾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到渔业养殖第一线,帮助和指导渔业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进行安全生产,减少渔业养殖中不必要的损失。

4.加强抽样送检工作,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为切实做好东川区水产品质量产地检测工作,同时确保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水产品样品具有代表性,东川区水产站按照昆明市渔业行政执法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殖基地和养殖户,采取随机取样的方法,每个季度送5个水产品样品品种到云南农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进行检测,今年共送检20个样品品种,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合格率达100%。9月19日,采集了3公斤稻田养殖的鲫鱼送云南农大检测实验室检测。

5.加强渔业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东川渔业的健康发展。

(1).加强农资市场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单位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23期次、68人次对农资市场、农资经营户等开展专项检查对涉及渔业养殖的鱼药、鱼饲料等生产资料市场进行全方位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非法添加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

(2).加强对水生动物的检疫登记工作,进一步确保水产品的安全性。

2019年,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组织人员对全区养殖(场)户发放养殖生产记录台帐100余份,填写内容包括投放水产品品种、数量、投饵量、病症、用药名称、剂量等,确实把痕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与各水产养殖场(户)签定了责任书和承诺书,杜绝使用孔雀石绿等国家违禁渔用药品,变被动监管为自我防控。

(3).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长江禁渔成果。

为保护和恢复长江渔业资源,经国务院批准,省、市渔业部门统一安排,东川区金沙江禁渔期制度自2002年起实施。今年把长江禁渔工作纳入我单位的重点工作计划,金沙江禁渔护渔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利用媒体发布公告进行广泛宣传。今年2月,由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拟定经东川区政府批准将《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地方渔业资源保护的通告》在东川区电视台综合频道连续播报30天,每天播报4期次,共播报120期次,并公布区农业局和渔政大队电话让群众举报。二是在重要江段、集镇、村组作深入宣传。在江边码头做墙体标语进行常期性宣传,在重点集镇或村组通过拉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张贴禁渔通告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在今年4个月的禁渔期内,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进行宣传和执法检查30期次,共出动执法车辆30车次,执法人员90人次,未发生违法捕捞行为。

(4).加强鱼类品种增殖放流,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是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6月4日,昆明市东川区2019年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在金沙江格勒渡口举行。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员以及沿江群众参加了放流活动。此次活动共向金沙江投放了滇池高背鲫鱼种苗10万尾,规格大小为2—3厘米。此次放流活动既是我区全面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具体体现,也是保护自然环境生态,造福子孙后代,实现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渔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四)部门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单位制定、完善了《国有资产内部控制规范》、《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规范》《收支管理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规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五)收支情况部门

1.部门整体收支

(1)收入情况。部门整体支出概况,2019年我站总收入为160.4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收入103.40万元,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7.07万元。项目收入: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0.0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总支出160.49万元。其中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收入103.40万元,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7.07万元。项目收入: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0.02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比2018年减少,原因:2018年职工的交通费6.18万元放在了其他交通费里。2019年职工交通费4.76万元没有放在其他交通里。

(2)会议费支出情况: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情况。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东川区渔政执法大培无训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2018年末无事业结余、项目结余。(六)政府采购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批、采购。2019年我单位无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资产合计242.4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34.48万元,固定资产12.9万元,无形资产1.27万元,负债合计234.48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为177.78万元;和2018年相比,2019年资产减少24.3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减少22.78元,固定资产减少1.6万元。

差异原因分析:资产、银行存款和固定资产减少是因为要发放原昆明市东川区农牧局鱼种场在职职工1名工资和退休职工医保等。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费用的要求,所有项目都想想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和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了细、严、实。

2019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160.49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退休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定额标准等费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7万元、项目支出40.02。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项目总投资40.02万元。2019年稻田养鱼项目,实际实施完成稻田养鱼面积为1334亩,其中:铜都街道280亩,乌龙镇800亩,其他乡镇254亩。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1、前期准备:按照要求自评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问卷调查表。

2、组织实施:核查2019年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3、分析评价: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根据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19〕3号)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2019年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自评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5月15日。

我单位组织绩效评价小组,组长:李兴祥;成员:毕蔚蓝、杨金兰、杨辉。绩效评价小组在单位进行绩效自评工作中认真阅读相关指标,按要求认真收集、准备相关材料,分析研究,核实相关资料,按指标要求规定内容进行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水平和评价结果的认可度,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确保报送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东川区渔政执法大队《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19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19〕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自查自检,查缺补漏,完善项目实施,严格按要求完成各项科技措施和资金补助,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1、经济性分析

成本(预算)控制按照规定,对于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照实际在编人员及进度均衡支付;对于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支出)按照下达的预算执行,实现内部报告审批制度,实时监控支出情况;对于项目支出的经费使用按实际人员进行补贴。

2、效率性分析

2019年各项日常性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为100%。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相关的各项重点工作,在各项支出中,严格按财经纪律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有效。

3.可持续性分析

基本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单位办公条件及人员的生活条件,有利地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保证了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均能有效履行职责。

五、主要经验做法

坚持“收支平衡,量入为出”原则,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做到细、严、实。

对项目资金管理在遵照《会计法》和农业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项目指定的专门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做到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报告、专款专用、主管领导把前监督、项目主持人掌握使用,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问题和困难

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综合近几年单位预算情况,预算执行主要是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

2.预算编制有待优化。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差异。

3.预算拨付滞后。部分专项资金财政下拨不及时,以致项目落实和推进困难。

七、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意识,将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全区工作目标;二是优化预算编制,在资金使用上确保无挪用、无占用情况;三是完善资金拨付流程,减少资金结存量。

东川区渔政执法队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