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008-313030 主题分类: 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8-14 10:26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4 10:26
字号:[ ]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职责

自然资源公安局,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林业和公安双重领导,是列入各级公安序列的专业公安警种,是具有武装性质的负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负责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行政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2)年度重点工作

2019年,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严打整治为主战场,紧紧围绕“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林区”这一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平安林区建设等工作,加大警风警纪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

3)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年初预算收入390.83万元,调整预算数40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61万元,非税收入119.00万元2019年支出总额为378.8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基本工资:50.80万元;津贴补贴:139.71万元;奖金:17.4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1.9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2.27万元;住房公积金:20.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0万元;办公费:12.23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1.07万元;邮电费0.26万元;被装购置费0.68万元;劳务费:46.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8万元;差旅费: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1.2万元。

截止201912月31日,共支出37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57万元,公用经费84.26万元,结转结余22.78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管理办法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对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自评,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工作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和科学,财政资金到位及时,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好资金。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1)建章立制。从制度上规范经费支出。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结合实际,严格控制支出;

2)强化监管,做到防控共建。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进一步僧强行政成本意识,按要求及时将部门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存在的问题;

绩效指标根据整体支出实际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有效约束不够,存在偏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3.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力争将部门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能纳入部门预算的编制。因特殊原因调整预算或预算追加的支出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2)科学的编制用款计划,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标准;

3)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财务管理制度。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于2019年3月由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东川分局更名,加挂东川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大队的牌子,属行政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法制室、刑侦中队,下设新村林区派出所、二二二林区派出所。

2008年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2名,按公务员身份管理,2019年预算编制实有人数12人,退休3人。

(二)部门职能。

1.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2.负责侦办全区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政案件;

3.负责全区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础工作;

4.负责全区森林公安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全区森林公安的执法活动,依法参加承担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

5.负责全区森林公安政治、业务建设;

6.负责全区森林林公安警务督查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内在战斗力。

201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狠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活动,以学促工作。组织学习党内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APP,由区局党支部制定印发了《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要求党员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进行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养成良好读书习惯,从而提高政治站位及党性精神;二是规范基本动作,加强党务基础。从党员活动、交纳党费、党员汇报等基本动作抓起,切实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支部公推直选”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认真研究解决。2019年,我局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2次,组织生活会2次,党员大会12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2次,主题党日活动8次,上党课6次;截止到12月20日,共交纳党费3585元。三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问题,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四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区委要求,今年以来组织挂钩党员8次深入乌龙镇开展扶贫入户走访,为贫困户宣讲国家扶贫政策,发放《扶贫相关政策解读》及《东川区林业政策宣传册》,将脱贫攻坚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通过省考及国考,继续派出2名民警深入乡镇包村实施振兴乡村战略工作。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召开学习动员会5次,组织集中统一学习3次,撰写心得体会10篇。在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期间,为了充分激发我局民警及协警的爱国、爱党精神组织开展了庆国庆献礼祖国母亲系列活动

2.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12019年,共接处警159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2起,破获6起,其余6起正在办理中,取保候审8人;查处各类行政案件75起,处理违法人员68人,违法单位7家,处林业行政罚款50.02万元。不予立案75起救助野生动物20只(条),其中鸟类9只、蛇类10条,狐狸1只

22019年,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林区禁毒人民战争”、“昆仑”、“打击和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开展,有效地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努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32019年防火期以来,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田间地头、村寨、学校、广场、重点林区等场所粘贴通告100余份,放宣传资料(小礼品)60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12块,开展法制培训1次。立刑事案件6起,破1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8起,治安拘留4人,警告1人,行政罚款10人、不予处罚3人,共处林业罚款0.68万元

4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对林区治安局势的控制能力,不断夯实以“三情”、“四网”为核心的基层基础工作,广辟信息渠道,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林区资源状况和治安形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三情”档案资料日臻完善,“四大网络”逐渐发挥作用,在案件和发现和对社会面的控制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本年度共采集违法犯罪嫌疑人指纹采集71条,调控刑嫌人员9名,阵地控制24个,隐蔽力量建设26人。

3.认真抓好执法质量,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东川区局认真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范(试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坚决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

1严格审核把关案件。

今年我局共审核刑事案件6起,移送审查起诉6起;审核行政案件75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68起、公安行政案件7起,通过法制审核的案件无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情况发生

2推进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我局执法质量的整体掌控,全面统筹推进法制建设;二是为强化执法监督,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案件评查工作,并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法制部门的书面意见,要求案件承办部门进行整改,通过这一系列的案件评查工作,有效促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3认真开展信访工作。

今年共受理信访件6起,办结6起,已按要求将案件调查情况上报昆明市市长热线办,案件办理情况案件承办部门已电话回复当事人。

4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并完成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申购,全体民警学习积分均按要求达到3000分;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内容涉及森林防火、扫黑除恶、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毒等方面,共发放宣传资料及小礼品16500余份,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7条,临时宣传标语6条,摆放宣传展板8块,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内提升了民警及辅警的在执法过程中的法律素质,对外拉近了警民关系,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一定程度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部门管理制度。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1.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分局财务管理;

2.严格执行报销制度,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擅自提高支出标准;

3.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4.严格账户管理,单位经费收支无私设“小金库”现象。财务经费收支、资产购置与处置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019年,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年初预算收入390.83万元,调整预算数40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83万元,非税收入119.00万元2019年支出总额为378.8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基本工资:50.80万元;津贴补贴:139.71万元;奖金:17.4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1.9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2.27万元;住房公积金:20.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0万元;办公费:12.23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1.07万元;邮电费0.26万元;被装购置费0.68万元;劳务费:46.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8万元;差旅费: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1.2万元。

截止201912月31日,共支出37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57万元,公用经费84.26万元,结转结余22.7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共计2.58万元,其中会议系统设施设备1.83万元财务软件升级0.75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363.30万元,净值254.70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8.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2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69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0.53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非公党建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队伍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教育素质、增强制度建设,严格干部考核管理;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提高法律宣传及检查频次,完成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森林巡防任务、林区治安防控、林业法律规定宣传、专项行动、公安秘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4.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林政案件查处及森林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案件的办理,确保全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

5.做好群众信访及维权咨询投诉举报工作,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加强风险评估,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充分发挥投诉举报数据在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办案效;

6.充分履行林业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7.持续推进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工作;

8.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机关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通过计算机管理有效监管执法办案程序;

9.规范执法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10.上级领导及其他政府部门安排的其他非警务工作任务。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案件查处专项整治

1)民警年人均破获刑事案件数不少于1起;

2)民警年人均查处林政案件数不少于8起;

3)组织两次针对自然保护区、湿地的专项执法活动;

4)少完整办理2起在全区乃至全市有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2.刑侦业务基础建设

1)每位刑侦民警至少物建刑事特情2名,调控刑嫌人员3名,列控侦查阵地4个,收集有价值情报5条;

2)按要求填报《案件报表管理系统》《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新增涉林案件报表》《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刑事案件登记表》;

3)刑侦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上报市局1篇具有指导性、现实性和一定深度的理论文章,结合所办案件收集整理提供1个案例。

3.基础业务

1)在林区警务信息系统中分级建立治安基础业务台帐,并将已有纸质台账全部录入林区警务信息系统;

2)办案民警人均物建不少于3名治安耳目;

4.治安力量

1)建立应急处突队伍并未开展一次巡护检查工作的;

2)按照要求配备辅警。

5.防控体系

1)以区党委政府名义(含正式文件、主要领导指示等形式)高位推动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

2)与交界县(区)森林公安必须建立完善边界联防联查机制,开展边界联防、案件联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3)简报形式每季度上报一期综合反映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小结;

6.专项治理

1)森林火灾案件综合查处率不少于80%;

2)按市禁毒委和市林业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未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量化分解各项任务指标;

3)认真组织开展林区“缉枪治爆”工作,并如实上报“缉枪治爆”战果报表和情况说明;

4)严格落实枪弹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枪支、弹药管理档案台账。

7.队伍管理

1)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改革事项、任务分工、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

2)报送深化森林公安改革信息,完成半年、年度工作总结;

3)制定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实际开展培训少于2期、每期培训时间少于2天;

4)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民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报送半年、全年队伍建设工作总结(包含队伍基本情况,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教育训练工作、关爱民警工作、警营文化建设等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

 8.信息化建设

1)全面开展林政案件网上办理,案件录入率(除涉密案件外)达100%;

2)全警至少参加2次网上信息化培训考试,(上下半年分开,上半年截止到6月30日,下半年截止到11月30日);

3)开展违法犯罪嫌疑人指纹信息采集,采集数量应达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总数的70%;

4)收集、整理并上传现场执法音像信息。刑事案件现场执法音像资料上传数不得低于案件总数的90%,行政案件现场执法音像资料上传数不得低于案件总数的70%;

5)禁止违反公安网络保密规定、违规使用公安网络计算机,或发生“一机两用”事件;

6)做好数字证书申领、注销、变更,加强数字证书管理;

9.警务保障

1)每月28之前报送重点工作情况,6月20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0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2)每月报送政务信息不低于3篇;

3)5天之内对单位公安网的政务信息进行采编更新;

 4)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加强年初预算工作,保障各项经费到当地行政公安机关保障标准;

 6)规范管理和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10.执法质量

1)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进行动态考核或集中考核不少于两次的,考核结束撰写执法质量分析报告并上报;

2)按照“四个一律”等规范要求管理和使用执法办案场所

3开展不少于2次执法调研,9月份以前上报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

4)建立健全警察执法证管理台账。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了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5〕104号)

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

4、《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7〕24号)

5、《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110号)

6、《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

7、《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19〕3号)。

8、《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昆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9、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预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收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项目管理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内部管理制度。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对象

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2.评价时段

2019年度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局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工作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较为健全。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到位及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2.主要绩效。

1、经济性分析

1)预算完成率:2018年初预算310.81万元,调整预算数360,78万元,实际支出:354.0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8.14%

2)公用经费控制率:2018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69.17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63.21万元,公用经费完成率为91.39%

2、效率性分析。

1)实际完成率:部门履行职责,工作任务目标按时按质完成;

2)完成及时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计划工作。

3、效益性分析。

1)加强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分局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非公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队伍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教育素质、增强制度建设,严格干部考核管理;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提高法律宣传及检查频次,完成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森林巡防任务、林区治安防控、林业法律规定宣传、专项行动、公安秘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林政案件查处及森林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案件的办理,确保全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五是做好群众信访及维权咨询投诉举报工作,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加强风险评估,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充分发挥投诉举报数据在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办案效;六是充分履行林业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不受破坏,通过宣传、巡查等提高辖区群众对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督查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有效提高及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使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生长得到可持续的发展,为辖区的生态环境保驾护航,使社会公众满意度、内部职工满意度、监管对象满意度能达到95%以上。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东川分局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50分,等级为“优”。

具体评分事项详见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东川分局绩效评价评分表。

五、主要经验做法

1)建章立制。从制度上规范经费支出。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结合实际,严格控制支出;

2)强化监管,做到防控共建。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进一步证明强行政成本意识,按要求及时将部门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

绩效指标根据整体支出实际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有效约束不够,存在偏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力争将部门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能纳入部门预算的编制。因特殊原因调整预算或预算追加的支出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2)科学的编制用款计划,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标准;

3)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财务管理制度;

4)强化制度建设,细化绩效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环节。在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实施方案,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保障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矫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