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明和诊所设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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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贺国顺 设置东川明和诊所的申请。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合议,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人:贺国顺
2.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东川明和诊所
3.类别:诊所
4.地址:昆明市东川区新玉路新苑花园11号商铺
5.诊疗科目:内科
6.床位(牙椅):0张 (0张 )
7.符合《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情况:符合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3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受理部门: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电话:62122864;邮箱:292346335@QQ.com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电话:6212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