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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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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8-10 10:32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0年8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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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2020年8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0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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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联系电话:0871- 6212135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   编:654100

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项目

建设地点

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杉木村

建设单位

昆明市东川杉木林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昆明市东川杉木林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杉木村建设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项目,该项目新建一条机制木炭生产线,该生产线利用相关单位在抚育采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木材作为原料生产机制木炭,年产机制木炭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遮阴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在进出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地面设置湿润的草席,以减轻汽车轮胎行驶携带的扬尘。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项目拟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收集雨天地表径流,使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地表水体小江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废土石方直接用于场地低洼处平整;

②建筑垃圾按当地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①针对破碎粉尘,项目拟对粉碎机配套设置布袋收尘器,对其进行收集,粉尘收集效率不低于99%。

②针对破碎料暂存区扬尘,为防止该区域扬尘产生,该区域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则其扬尘抑制率约为95%。

③针对烘干线废气,项目拟设置的1套水膜脱硫除尘系统对其进行处理,该系统脱硫效率为70%、除尘效率为87%,该系统处理风量为5000m³/h。

④针对炭化废气,该项目炭化窑配套设置1套冷凝系统对其产生的炭化废气进行冷凝;该冷凝系统由1个20m³的冷却水池和1套冷凝器组成,经过冷凝器的炭化废气不凝气体为木煤气,属于清洁能源用于烘干工序供热;而可冷凝部分形成冷凝液(木焦油和木醋酸)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①炭化废气冷凝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冷却废水外排。

②水膜脱硫除尘废水在系统循环使用,循环水部分进入脱硫除尘固废中损失,每天定期补充,无水膜脱硫除尘废水外排。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工作制度,夜间禁止生产;

②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机械设备。

③加强运营期的操作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④原辅料及产品运输车辆进出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⑤采用绿化阻隔噪声传播。

⑥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4)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①收集粉尘统一收集烘干后作为项目生产原料。

②炉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制砖厂作为制砖原料。

③脱硫除尘固废定期清理后,外售制砖厂作为制砖原料。

④拟设置1个20m²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冷凝液(木焦油和木醋酸)、废机油进行分类暂存,并分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⑤废弃沾油抹布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