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固废废物综合利用智能制造新型建材院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对《东川固废废物综合利用智能制造新型建材院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滇川固废研发利用(云南)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由云南纤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东川固废废物综合利用智能制造新型建材院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碧谷工业园区板河口,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520.6万元,占总投资的4.34%。项目占地面积为60996m²,项目拟在云南中洲海绵城市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闲置场地上建设三个生产车间和科研办公楼;利用小江治理清淤固废、废矿石、建筑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生产颗粒料85万m³/a、各种水泥预制构件品2.75万m³/a、仿石材石9万m/a和仿石材砖15万m²/a。
同意《报告表》结论,按《报告表》所述地点、工程内容、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洒水抑尘并采取遮阴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运输过程应加强管理,装车严禁高于车顶部,且必须加盖篷布,进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扬尘、工艺粉尘,项目设置3根排气筒主要用于对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扬尘、工艺粉尘收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限值,厨房油烟依托经油烟净化器并通过高于厨房顶1.5m的烟道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排放。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水泥构件和仿石材砖切割产生的,经四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厨房生活污水配套设置一个1m³的隔油池对其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不低于24m³的化粪池对其进行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四方地与碧谷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产生,通过隔声降噪和安装减振措施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收集粉尘、化验室固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弃沾油抹布和生活垃圾。收集粉尘和检验室产生的混凝土块,收集后直接用作项目生产原料;项目须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废机油储存后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弃沾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应委托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开展竣工验收并送我局备案。
六、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