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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007-383478 主题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7-25 16:06
名 称: 东川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监管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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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监管情况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7-2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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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资金

直达基层监管情况工作总结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直达资金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为准确把握监控工作总体要求,确保直达资金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及时成立了以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库科,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明确科室职责,加强科室协调配合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掌握直达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各业务科室在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的同时,按各自科室职责,各司其职,负责直达资金各项工作的具体推进,及时接收指标、流转、分配等各项工作。

(三)认真组织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力

根据财政部、省市财政的要求,东川区于 2020 6 23 组织业务科室参加直达资金监控培训,同时将涉及的文件资料转发各业务科室学习,并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开展直达资金的各项工作。截止7月20日,已先后组织46人次参加省、市财政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直达资金拨付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力。

二、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下达快速准确

(一)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0年7月15日,东川区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1,928.31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73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2,243.76万元;正常转移支付资金6,415.24万元;参照直达资金-8,103.69万元。

(二)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

截至目前,到位资金11,928.31万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到相关部门,已支付10,624.75万元,单位未清算1,306.56万元。资金分配明细如下:

1.抗疫特别国债到位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卫生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800万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区妇幼保健中心,已支付9.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73万元已下达区民政局且全部支付到个人。

2.特殊转移支付到位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9,380万元全部统筹区级财力用于保工资;社保口补助资金2,863.76万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到相关部门。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430.45万元已下达区民政局且全部支付到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115.34万元已下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且全部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0.55万元已下达区医保局,现单位尚未进行清算;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专项资金64.34万元已下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且全部支付到个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资金结算专项资金133.08万元已下达区卫生健康局。

3.正常转移支付到位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励补助资金1,338万元全部统筹区级财力用于保工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直达补助资金854万元统筹区级财力用于保工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给区教育局393.31万元,用于营养改善计划323.31万元,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70万元,现单位尚未进行清算;分配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36万元给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现已全部形成支出;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4.79万元,已分配并支付到承贷银行,其中,邮储银行156.23万元、农村信用社78.56万元;分配下达给区教育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30.04万元,现已全部形成支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用于电子元件加工扶贫车间项目资金900万元;分配下达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1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349万元给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现已全部形成支出;分配下达退役安置补助经费2万元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单位尚未进行清算;分配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26万元给区卫生健康局,现已全部形成支出。

4.参照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参照直达资金-8,103.69万元,扣减昆财社〔2020〕7号已下达中央资金,指标待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后退回。

三、严格全链条监管,确保直达资金规范使用

(一)新增下达资金监控情况。一是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单独印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标注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在预算文件下达后,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二是在收到资金后,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

(二)对存量资金进行调整。此前已经形成支出但确定在直达资金范围的,在收到上级通知后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指标金额和标识及时匹配支付信息,并导入监控系统。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已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

(三)其他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监控情况。一是省级统筹保险,省级已直接将中央补助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专户,市县并未收到指标,但列为直达资金,已按省厅要求补录入系统中。二是市级统筹保险,中央和省级要求资金直达县级,但按我们市级统筹管理模式,是需要汇缴入市级财政基金专户统筹管理使用,我区已将收到的上述资金按市局通知时间汇缴到市级财政专户。

(四)建立资金台账。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台账格式,依托监控系统建立资金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下达、支付使用和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建立实名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要求单位在申请使用资金时,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合同等相关资料给财政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对方单位账户,确保笔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资金精准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