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民政局关于2020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经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东川区民政局关于2020年高龄老年人
保健补助经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高龄老年人福利政策,根据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的相关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东川区实际,现将2020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经费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凡具有东川区常住户口(属当地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均属于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1940年12月31日至193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老年人60元∕人∕月,全年每人720元;90周岁至99周岁(1930年12月31日至192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老年人120元∕人∕月,全年每人144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500元∕人∕月(19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全年60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90周岁的新增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5分)彩色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后,填写《昆明市东川区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申请审批表》(在申请审批表上必须填写申请人或其家属的联系电话),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所管辖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一并把新申报的《昆明市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申请审批表》及所有符合享受补助的高龄老年人电子表格汇总表于2020年的8月30日前报东川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审批(过时将不再补报)。
四、发放方式
保健补助金的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采取按年发放,由各乡(镇)(街道)信用社来代发,新增补助对象没有信用社存折或银行卡的请到各信用社网点进行开户后把银行账号告知所在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社区办)进行登记。
五、责任与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必须广泛宣传高龄保健补助金发放政策,做到宣传不留死角,申请不漏报、不错报;谁漏报、谁错报,谁承担责任。严格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理审查工作进行监管,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应当对本辖区内符合享受高龄保健补助金的老年人名单及保健补助金的发放金额等情况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样表变动情况
今年的高龄补贴发放汇总表样表,同比往年增加了“所属乡镇(街道)”、“所属村(社区)”、“所属村民小组”,大家填报时请认真填写,分别填为“××镇”或“××街道”、“××村”或“××社区”、“××小组”,同一名称前后保持一致,如:“阿旺镇”、“石门村”、“向阳社区”、“大锅洞小组”,相同名称通篇一致,就不要再出现其他名称:“阿旺镇人民政府”等、“石门村委会”等、“向阳”等、“大锅洞组”等,前后一致的目的是便于最后的统计分类汇总工作。
(二)调标情况
2020年高龄补贴发放标准是否会调整,现还不清楚,暂未收到过调标文件,由于年底时间紧,工作量大,不可能等调标文件到了才安排此项工作,为了做好我区高龄补贴发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将高龄补贴发放到位,请各乡镇(街道)以老标准作好统计汇总工作,重点核准发放对象,做到不漏报一人,不错报一人。如有新的调标文件,届时再做批量调整发放标准。
(三)银行账号变动事宜
各乡镇(街道)在开展高龄保健补助经费申报工作中,要告知高龄对象及承办人不要轻变动银行账号,如因特殊情况需变动银行账号时,要及时将已变更账号上报相关经办人作账号更新,以便金融系统打卡发放高龄补贴时成功结算。
附件:1.2020年高龄补贴发放汇总表样表(含东川区2020年80至89周岁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统计表、东川区2020年90至99周岁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统计表、东川区2020年80至89周岁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死亡)统计表、东川区2020年90至99周岁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死亡)统计表);
2. 昆明市高龄保健补助审批表。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