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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006-33923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24 15:01
名 称: 东川区防震减灾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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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防震减灾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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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川区防震减灾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增强地震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监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研究落实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根据上级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抗震设防监管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优化投资环境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进行行政审批工作。我局按照政务局的要求和“应进必进”的原则,把审批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理,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和一条龙服务。

(二)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我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为“建设工程选址避开活断层意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我局按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要求,修订完善这两个事项的办事指南,有专人负责后台的审批工作,全年没有出现审批超时的情况。

(三)大力推进权责清单工作。根据区司法局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要求,在云南省地震局的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照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局“三定”规定,重新梳理了东川区防震减灾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加强学法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年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学习安排贯穿全年,通过法制讲座、培训考试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宪法、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组织人员参加云南省地震局举办的震害防御管理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地震部门权责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情况、防震减灾执法工作等”。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和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2次法律知识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学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督促本单位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的培训计划组织全员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单位领导职工参与在线普法学习和考试。

四、做到知法用法,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

(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开展涉法工作

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按时向区法制办报送法律顾问登记表、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等材料,制作法律顾问工作证。今年法律顾问参与正大集团东川300万只蛋鸡全产业链项目、东川区建筑垃圾弃土场场地地震及选址情况分析等重大项目的指导工作,指导监测预报科人员编写震情简报、周报、月报等业务材料。并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宏观观测联络员进行专业培训。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按要求进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及时向司法局汇报清理情况;防震减灾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职责,因此没有规范性文。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修订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学习培训;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制度、制定东川区防震减灾局行刑案件移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要求建立“三项制度,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按要求公示了防震减灾局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等,由于今年防震减灾局没有行政执法案卷,因此,没有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的具体材料。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平安建设领导体制。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服务管理,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平安单位建设。积极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工作,创建1所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编写《东川区2019年地震应急演练方案》、修订《东川区防震减灾局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全区成员单位进行地震应急演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的平台和相关执法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区政府指定的网站公示相关权力清单、业务信息、职能信息等材料。加强执法保障,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等环节中的运用。

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七、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一是建立由局领导负总责、相关科室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行政调解专门机构。二是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实施主动调解。2019年,我区未发生由地震事件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构,配备专职调解员,依法配备行政复议人员2人,按时报送云南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计表。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增强人民调解规范化管理,规范人民调解登记、记录、调解协议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工作。我局2019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因此,我局行政调解数据统计为0,行政复议决定被诉情况统计为0。

(三)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大力推行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我局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每季度按时上报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统计表,201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东川区防震减灾局

                           2019年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