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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012-347002 主题分类: 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5-21 10:32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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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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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是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昆明市东川区国库支付中心、昆明市东川区国资服务中心、昆明市东川区金融服务站。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区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编制年度地方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报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规范性文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有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委托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审核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4.根据东川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区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区本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监管。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按照有关规定,代表东川区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办法。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工作,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5.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引导和鼓励东川区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根据东川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区属金融类资产履行出资职责,推荐和考核相关人员,组织指导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和考核投融资主任开展融资工作。推进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统筹、协调直接融资工作,执行扶持、推动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有关政策。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协调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管理、规范和协调等工作。推进全区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政府管理部门金融信息系统,开展相关金融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以赴组织收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2019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区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克服极为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1)抓好财源建设,拓宽财政收入渠道。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加强财政经济运行分析和收入调度,强化部门协作,摸清“财源”、治好“税源”、争取“外源”,形成征管合力。1-10月,东川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3,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352万元;上划中央“四税”完成22,93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5,742万元,八项支出完成202,814万元,八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二是积极争取资金。面对今年收入形势极其严峻的困境,积极树立“跑”字当头意识,进一步加强跑上联上工作,争取财力性补助,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申请上级扶持资金。目前共推荐15类44个项目;申报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9个423万元。截至目前,争取上级补助2.09亿元,有效缓解财力不足的困难。三是加大盘活力度。及时分类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等结余、结转资金,避免形成“二次沉淀”。截止10月盘活存量资金7,911万元。四是督促完成国有企业资本经营收益上缴20.18万元。

(2)加大民生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截止10月,投入民生资金26.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4%。一是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2019年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每人每月提高50元,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每人每月提高75元,孤儿生活补助每人每月提高200元。2019年拨付城市低保1.4亿元,农村低保1.15亿元,特困人员供养1,210万元,孤儿生活补助208万元,临时救助3,96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12.48万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127.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654.4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239.85万元。二是多渠道筹措就业资金,开发就业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就业。2019年拨付就业补助4,600万元,沪滇劳务协作资金600万元, 农民转移培训补助716.5万元,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待遇落实,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积极开展创业贷款工作,发放贷款9,040万元,拨付财政贴息资金1,099.94万元,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三是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城乡医疗救助2,831.7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1373.05万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748.27万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拨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1,190万元,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拨付肺炎疫苗免疫接种费135.8万元,免费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23价肺炎疫苗。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财政补助标准的不断提高,确保了我区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需求,为维护东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优先安排教育投入。按要求落实教育法定支出增长,截止10月,财政对教育投入累计支出51,508万元,增支4,548万元,同比增长10%。五是拨付各类惠农直补资金6,481.67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7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35万元、草原生态奖补197.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129.7万元、退耕还林补助978.024万元、完善退耕还林补助58.7438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2,150万元、陡坡地治理补助254万元,确保惠农资金切实惠及于民。六是完成铜都街道办达德村(二期)、磨盘村(水井片区、多木片区)、拖布卡镇松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共计14200亩,总投资2,130万元。涉及3个省级重点贫困村 2045户713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98户3239人),为促进东川区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一是规范预算编制。为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编实编细预算,制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重点对2020年定额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并同步编写《东川区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自2020年起,我区部门预算采用云南省财政标准化管理系统进行编制,与省市预算编制接轨。二是推进绩效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东川区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东川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三个办法,初步构建我区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开展3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为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印发《东川区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渠道,将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四是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职能移交。2019年4月,完成东川区农业综合开发职能和2012年至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财务资料移交工作。

3.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一是加强风险管控。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性债务和政府性投资管理,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成立以区长为主任的东川区政府性债务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印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通知》,将军令状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债务责任单位。建立预警提示督办机制,确保按时还本付息,避免出现违约风险。二是遏制债务增量。制定《昆明市东川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禁新增各类隐性债务,促进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三是化解债务资金。为缓解到期债务偿债压力,按时偿还到期债券本金,积极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截止2019年10月底,收到上级转贷我区再融资债券4,7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300万元,一般债券3,400万元。

4.规范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运行效能。一是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为保障涉及机构改革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顺利开展,区财政局及时更换电子印章,主动指导单位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截至目前,完成32家单位,62个电子印章更换、备案工作。同时对2020年新纳入一级预算单位和79家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政府采购管理。2019年首次实行网上审批,从3月起在全区各采购单位全面部署应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目标,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大幅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监管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三是规范资金存放管理及银行账户管理。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我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行为,印发《东川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对我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区级财政专户数量由2010年的46个减少至8个;截止10月末,已清理撤销账户58个,保留账户459个。通过全面清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减小廉政风险。四是严控“三公”经费。围绕行政成本控制工作的重点目标和内容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按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截止10月,全区公务接待费支出226.05万元,同比下降11.24%;全区公务用车运行经支出443.05万元,同比下降10.37%,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8万元,同比下降79.9%。

5.加强财政监督,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一是扎实开展绩效评审。对2019年58个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76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评审,通过评审达优项目纳入项目库进行预算安排。随预算同步批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批复率达100%。强化绩效跟踪监控,对2019年区级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和2019年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跟踪监控,结合绩效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情况严控资金拨付进度。对2018年全部预算支出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规模500万元以上和区级预算资金规模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选取2018年度16个项目、4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落实结果应用,对2018年重点评价结果进行反馈,评价结果充分应用到2019年预算编中。二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完成对我区2018年惠农直补资金兑付情况专项检查;对2014-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管理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同时牵头对全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对铜都街道、乌龙镇等6家单位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2018年惠农直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行财政票据年检。截止5月31日应参加票据年检单位176个,实际参加票据年检单位175个,实检率占应检率99%。检查涉及13类财政票据,其中手工票据369本、机打票据87.87万套。开展捐赠资金检查。采取统一调账或实地查验的办法,对区级18家单位2016-2018年度扶贫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三是加强金融监管。拟定《东川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东川区网贷风险事件应急维稳工作预案》,健全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对辖区内四家小额贷款公司、一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做好“钱保系”“晋商贷”、“团贷网”、“泛亚”等投资人稳控工作;及时要求云南瑞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进行注销。四是鼓励辖区银行信贷支持东川实体经济。截止10月末,工商银行东川支行贷款10户,贷款余额68731万元。农业银行东川支行累计发放支持实体企业贷款42笔22户,贷款金额12667万元。邮储银行东川支行全部贷款结余22004.9612万元,全部用于支持地方个人及实体经济发展。中成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59户,贷款余额2,445.76万元。农村信用联社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合计107户,金额152,482万元,余额137,436万元。五是助推扫黑除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2019年10月,共拨付财政专项经费64万元,部门统筹使用经费260万元,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了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东川”的财政职能作用。

6.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区财政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持续巩固脱贫成效为目标,强化资金保障,把符合条件的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做到应整尽整,共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2,051.69万元,集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雨露计划”,着力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夯实贫困人员脱贫基础,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7.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提高群众获得感。为保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落地,财税部门拿出实办法、硬措施,让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的东川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东川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东川区税务局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减税降费工作组任务分工方案》,有计划地开展我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多渠道开展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减税降费专栏、网上和纳税人学堂、12366热线、手机短信、办税服务场所和送政策上门专题辅导等方式,让全体纳税人和缴费人了解减税降费政策。在中国•东川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20余个政策文件;发布减税降费相关新闻信息22条,阅读量累计18000余次。推进税法知识有奖竞赛,畅通电话和网络沟通渠道,建立个税扣缴客户端QQ群,设专人专岗全天为纳税人解决个税问题。在办税大厅设置个税咨询窗口,保障纳税人能够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开展6期培训537户一般纳税人。开展小微普惠性政策培训两期,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执行面达100%。对306户有税扣缴义务人100%的全覆盖培训。开展纳税人大走访活动。完善办税服务联系卡,到中铁十八局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安置工程项目部、昆明金水铜冶炼有限公司、昆明忠祥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了解企业项目进展、纳税、减税降费受惠等情况,促推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安家落户”。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小微企业应享尽享普惠性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1-9月,减税降费累计减免税收7590万元,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共42017户/次。对2019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多缴税款100多万元进行退库处理。

8.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财政理财能力。一是清理盘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清查方案,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共清查核实145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查,预评估价值为1,637,994.04万元。其中,单位管理的资源性资产1,272,486.94万元;经营性资产80,067.88万元;闲置资产19,488.73万元;工业园区道路、管网等资产20,754.70万元;单位办公区域土地及房屋共245,195.79万元。全区可进行盘活划转到区属投融资公司的资产预评估价值为327,499.95万元。二是做好全区机构改革涉改单位的资产划拨处置工作。按照程序合法、总量不少、账面价值不减、去向清楚、登记及时的原则做好全区机构改革涉改单位的资产划拨处置工作,保证了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是抓好国有资产的公开处置工作,防止资产处置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截止2019年1月至10月底完成59家行政事业单位计 5,667.79 万元的资产处置。

9.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财政队伍综合素质。一是抓牢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制定方案,把任务细化到“项”、安排具体到“日”、责任落实到“人”,为主题教育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落实全面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履行“一岗双责”,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部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部门管理制度

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一是依法依规。严格遵守预算法,坚持量入为出,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二是保障重点。坚持谋全局、抓大事,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安排预算;三是节用裕民。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节省资金用于民生福祉;四是绩效为先。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五是防控风险。加强财政收支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74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7.29万元,占总收入的98.3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29.16万元,占总收入的1.67%。

2.资金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6.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390.95万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5.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

(2)项目支出情况。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3.24万元,增幅55.49%。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东政复〔2018〕134号预算绩效管理经费19.68万元,用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昆财社基〔2019〕86号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省级补助项目经费1.5万元,用于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

昆财农〔2019〕12号扶贫县区扶贫资金检查审计补助资金51.51万元,用于全区扶贫资金检查审计工作。

昆财农改〔2018〕24号省级2017农村综改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农综改业务工作。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5.27万元,用于全区各村一事一议工作。

昆财外〔2018〕109号、〔2017〕149号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8万元,用于对全区金融机构监管工作。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川区财政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18号]、[财政部令74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昆明市政府采购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经批准,2019年区财政局共发生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5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购置、领用、转移、处置、对账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对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2019年末,区财政局固定资产7535411.44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4650498.44 元;通用设备 2467163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17750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区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花大力气狠抓收入,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通过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使本单位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依法行权履职。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职责履行良好。具体表现在:强化收入征管。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加强财政经济运行分析和收入调度,强化部门协作,摸清“财源”、治好“税源”、争取“外源”,形成征管合力。监督和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预算内外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注重保障民生公益,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公共财政支出方向,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重点、保发展、保民生。

2.履职效益明显。加大民生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人员满意度;区内社群对部门工作效率、行政工作、工作服务态度等方面满意。

3.预算配置科学。如实核定人员基数,根据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能够保障行政机关正常运行。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控制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执行,控制行政成本。

4.预算执行有效。坚持按预算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从严控制支出,规范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严格控制财政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督促结转结余资金使用进度,对结存资金及时清理并上缴财政。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

5.预算管理规范。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按规定内容规定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等信息。资产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5〕104号)、《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东川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0〕3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7〕24号)、《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110号)《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含预算调整追加)文件,单位三定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为纳入区级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及文件要求的其他资金;评价时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我单位根据自评材料,按照既定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2019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从整体看我单位绩效目标明确,各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良好。但存在部分指标未细化量化、长效管理创新方面有待加强等问题。

2.主要绩效

我单位狠抓谋划部署、强化执行落实,各项年度目标稳步推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开展环保督察整治等叠加因素,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理财水平,切实兜住“保工资”底线,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绩效分析

1.全力以赴组织收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强化收入征管,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加强财政经济运行分析和收入调度,强化部门协作,摸清“财源”、治好“税源”、争取“外源”,形成征管合力。1-10月,东川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3,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352万元;上划中央“四税”完成22,93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5,742万元,八项支出完成202,814万元,八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

2.加强财政监督,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监督和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预算内外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2019年58个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76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对2019年区级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和2019年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跟踪监控;选取2018年度16个项目、4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3.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财政理财能力。组织编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清查核实145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查,预评估价值为1,637,994.04万元。其中,单位管理的资源性资产1,272,486.94万元;经营性资产80,067.88万元;闲置资产19,488.73万元;工业园区道路、管网等资产20,754.70万元;单位办公区域土地及房屋共245,195.79万元。全区可进行盘活划转到区属投融资公司的资产预评估价值为327,499.95万元。

4.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注重保障民生公益,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按照公共财政支出方向,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重点、保发展、保民生。一是规范预算编制。为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编实编细预算,制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重点对2020年定额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并同步编写《东川区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二是推进绩效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三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四是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职能移交。

5.履职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显著。加大民生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9年拨付城市低保1.4亿元,农村低保1.15亿元,特困人员供养1,210万元,孤儿生活补助208万元,临时救助3,96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12.48万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127.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654.4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239.85万元。拨付就业补助4,600万元,沪滇劳务协作资金600万元, 农民转移培训补助716.5万元。拨付城乡医疗救助2,831.7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1373.05万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748.27万元,拨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1,190万元。优先安排教育投入。按要求落实教育法定支出增长,截止10月,财政对教育投入累计支出51,508万元,增支4,548万元,同比增长10%。拨付各类惠农直补资金6,481.67万元。

五、主要经验做法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财政绩效管理,初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体系,并构成了评估实施同一组织、评估内容上下衔接、评估重点有所辨别、评估方法综合利用、评估结果赏罚并用、行政错误责任追究的绩效管理机制,有力的推动财政科学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东川区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相关规定,认真编制预决算、做好预决算公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保证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六、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预算资金与年末实际下达预算资金有差额,部分项目经费年中追加,造成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有差异,不利于资金的统筹使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二)编制的绩效目标与预算匹配度不高。预算管理的监督考核台账不够细致,在评估资金使用质量效果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对财政支出管理的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在预算下达后,仍迟迟不能启动,实施进度缓慢,支付进度不达标。“重预算、轻执行”,“重申报、轻管理”等惯性思维和做法的存在,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部门绩效管理,根据预算批复制定与预算相匹配绩效目标,绩效目标量化细化并严格执行,强化绩效跟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设立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为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要结合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及特点,提出符合实际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三)深化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宣传培训和交流调研工作,加强对单位的预算执行人员、财务人员和绩效管理人员的发掘和培养,提升业务能力素质,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发展。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