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1-3月安全大检查及各类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昆明市东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1-3月
安全大检查及各类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20年1-3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传达了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安排了近期工作1次,召开专题会议1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挂牌督办整改隐患10项。现将全区1-3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集中整治情况及各类安全事故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非煤矿山领域: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检查一共121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78项,已整改77项。
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检查一共41家次,共检查出一般隐患114项,已整改114项。
冶金等工贸领域:企业和主管部门共检查45家次,查出隐患54项,已整改54项。
交通安全:1-3月,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349起,其中,无证驾驶313起,饮酒驾驶361起,醉酒驾驶35起,客车、微型面包车超员95起,货运车辆超载50%以上13起,超速50%以上0起,准驾车型不符54起,套牌0起,货车载人5起,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及驾驶证8起,交通肇事逃逸3起,涉牌涉证类106起,逾期未检验166起,货运车辆非法改装3245起,自驾车超员1306起,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2946起,机动车乱停乱放4658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1035起,行政拘留21起,刑事拘留3起,逮捕0人,直诉0人,移送起诉49起,一审判决22起,电子抓拍及实线超车2266起。先后排查出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16处。检查企业14家次,提出整改意见5条。
消防安全: 1-3月,共检查单位72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6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3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36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0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0份,责令三停0家,罚款0万元。组织开展重点单位实战演练11次。大队所辖两个中队共接警52起,出动52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77辆次,消防人员511人次,抢救被困人员5人,抢救财产价值47.2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共检查食品药品加工和生产企业25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17条,已整改17条。
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检查共37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71项,已整改70项。
特种设备: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家次,共检查出一般隐患11项,已整改11项。
民爆物品:共检查企业10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7项,已整改7项。
学校:检查学校(幼儿园)21家次,共检查出一般隐患15项,已整改15项。
医院:检查企事业39家次,共检查出一般隐患21项,已整改21项。
旅游:检查企业19家次,检查出一般隐患18项,已整改18项。
二、综合督查情况
2020年1月7日至10日,区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开展督查1次。跟踪挂牌督办整改隐患10项。
三、事故情况
生产安全: 1月27日上午11时12分,金沙矿业电力公司一名巡线工在巡查线路过程中处理树上积雪时触电昏迷,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2月26日下午15时15分左右,昆明润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铜都街道块河村自然能力提水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装载机作业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增加两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90万元。
交通安全: 1-3月,全区共发生交通事故11起,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经济损失22501元。其中,统计上报类(县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起,造成4人死亡,0人受伤,经济损失20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标三升一降,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6.7%。
消防安全:1-3月,全区共发生火灾3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1700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了下降77.1% 。
2020年1-3月各类事故情况柱状图
2020年1-3月各类事故比例饼图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贯彻会议精神,推动重要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3月6日全区安全生产暨安委会第一次会议及近期政府常务会精神,要以《东川区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东政发〔2018〕107号)为主线,按照《昆明市东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东安发〔2019〕18号),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执法,持续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保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落到实处;要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为抓手,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安全保障体系。
(三)加速推进网格化体系建设和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和各企业要按照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网格化建设和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加强督促和指导,建立高效有序的安全监管新模式,实现对各自安全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覆盖、无缝隙、差别化管理。
(四)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强化现场管理,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方式、多渠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普及生产作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安全常识技能,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强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与企业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及时、有效、科学处置事故险情。
(五)严格值守,强化防范
各乡镇(街道)、特区管委会、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尽责,恪尽职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畅通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
昆明市东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