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重点评价开展情况的报告
东川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重点评价开展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评价开展情况
2019年,进一步扩大重点评价范围,分别从2018年度项目支出中选取100万元以上的15个项目作为重点评价项目;从政府性基金支出中选取1个项目作为拓展评价项目,从部门整体支出中选取4个部门为重点评价部门,共计20个项目,比上年增加6个,资金共计5.1亿元。我局就如何开展重点评价工作,印发《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重点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绩〔2019〕6号),采取全面委托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20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二、重点评价结果
评价得分在90-100分,等级为“优”有4个项目,占20%;80-89分,等级为“良”有14个项目,占70%;60-79分,等级为“中”有2个项目,占10%(详见下表)。结合20个评价报告综合分析,部分被评价单位存在项目推进缓慢、绩效监管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项目管理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东川区2019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统计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评价得分 | 评价等级 |
合计 | 50,925.26 | |||
1 | 燃油费补贴 | 1,019.69 | 93 | 优 |
2 | 东川区水务局整体支出 | 10,562.78 | 95 | 优 |
3 | 区住建局整体支出 | 4,572.88 | 93 | 优 |
4 | 因民镇整体支出 | 3452.75 | 91 | 优 |
5 | 阿旺镇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418.54 | 82 | 良 |
6 | 乌龙镇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729.60 | 88 | 良 |
7 | 拖布卡镇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1,121.10 | 87.5 | 良 |
8 | 汤丹镇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668.70 | 88 | 良 |
9 | 因民镇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344.40 | 80.1 | 良 |
10 | 红土地镇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669.00 | 85 | 良 |
11 | 舍块乡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417.30 | 86 | 良 |
12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292.32 | 87.6 | 良 |
13 | 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专项经费 | 731.98 | 80.6 | 良 |
14 | 东川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 3,742.01 | 88 | 良 |
15 | 东川区铁路支线运力提升改造项目 | 500.00 | 85 | 良 |
16 | 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 7,207.47 | 87.5 | 良 |
17 | 2018年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体育彩票公益金) | 345.79 | 85 | 良 |
18 |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 | 10,528.96 | 86.8 | 良 |
19 | 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 | 2,000.00 | 70.7 | 中 |
20 | 东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1,600.00 | 78.1 | 中 |
三、评价结果应用
(一)结果反馈
评价工作结束后,按照《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的要求,对20个项目评价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以正式文件进行反馈,要求被评价单位报送整改计划和措施,在2020年内进行整改。
(二)预算运用
在2020年预算编制时,向东川区部门预算编审委员会提出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建议:在安排2020年度同类项目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延续性项目,在安排2020年预算时予以优先保障。
2.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建议:区财政局归口管理的业务科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整改符合要求的,在安排同类项目预算时可予以优先考虑;对延续性项目,在安排后续预算时可予以优先保障。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同类项目预算的安排;对延续性项目,暂停安排后续预算。
3.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建议:预算单位对披露问题在2020年内进行整改,区财政局归口管理的业务科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整改符合要求的,在安排同类项目预算时扣减预算安排资金额度10%;对延续性项目,必须制定具体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并对预期绩效目标进行严格论证后予以安排。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同类项目预算的安排;对延续性项目,暂停安排后续预算。
(三)结果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本次重点评价报告(除涉密内容外),通过“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中(http://www.kmdc.gov.cn/),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栏中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