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川区迎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关于对《东川区迎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由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东川区迎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办达德村委会租戛组,项目已取得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证。项目总投资191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4.86万元。东川区迎新水库是《东川区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内的重点水源项目。东川区迎新水库灌区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达德、姑海两村,灌区耕地面积1595亩。迎新水库于1982年兴建,为五小水利项目,中间未进行过系统的加固或改造,为半挖、半填式坝塘。坝型为土坝,最大坝高6.7m,坝顶长度为77m。坝塘总库容4.9万m3。水库扩建后总库容为22.0万m3,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利工程,兴利库容20.73m3,年供水量为50.58万m3,设计灌溉面积1595亩。
同意《报告表》结论,按《报告表》所述地点、工程内容、规模、功能以及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燃油废气,为了控制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和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如下防治措施:一是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有效防止扬尘;二是对施工区内的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取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或选用作过降噪技术处理和改装的设备,尽量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并注意经常维护和保养,使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运转正常,并定期检验设备的噪声声级,以便有效地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同时,施工单位要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进行防治。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来自各构筑物基础开挖,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其主要组成为纸屑、餐饮剩余物、包装袋等,项目施工期间将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清运,并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4、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5、运营期废水为生活废水,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道路浇洒,粪便排入旱厕用作耕地施肥。
6、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7、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作业等过程。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
三、项目建设地点部分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报自然资源部门调出,待调出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不相冲突,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相符。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竣工后,应委托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开展自行验收并到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六、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