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0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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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扶持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东川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本办法(试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东西部扶贫协作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二、目标任务
为实现东川区就业扶贫车间企业“生产稳定”和劳动力“就业稳岗”,确保难以外出就业的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居家就业。
三、主要内容及涉及范围
适用于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距群众居住地不超过1公里;有吸纳20人以上劳动力经营能力,其中建档立卡户不少于30%,在本辖区内的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来料加工经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培训、用工扶持、厂房建设、产业链延伸项目、物流补贴、入驻扶贫车间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执行标准
1.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对区外引进并形成固定投资的项目,可不受投资额度限定,相关优惠政策按照《东川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试行)》兑现。
2.享受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