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川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Copy2
发布时间:2019-12-2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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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川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审批事项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部门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生效日期 | 许可有效期限 |
1 | 东川区金民农资经营部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1.[法规]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农药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国令第677号 法条内容: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2.[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依据名称: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7年第5号 法条内容:第八条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八)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3.相关红头文件 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厅 依据名称: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发布号令:云农种植[2018]21号 法条内容:第九条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五)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六)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七)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可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八)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九)受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 张位才 | 92530113MA6NL3765D |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许(云)53011320032 | 2019年12月26日 | 2019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5日 |